各中小學、幼兒園,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全縣部分學校的編制調整及崗位余缺情況,經研究,同意泰順縣實驗中學、泰順縣羅陽二中、學軍中學附屬泰順實驗學校、泰順縣北辰學校(初中部、小學部)、泰順縣實驗小學、泰順縣文祥小學、泰順縣鹿泰實驗幼兒園、泰順縣北辰幼兒園、泰順縣培智實驗學校等學校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部分學科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學段、人數
(一)初中段:35人;(二)小學段:25人;(三)學前教育段:8人;(四)特殊教育段:2人。具體學科及人數詳見附件1。
二、選調條件
(一)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本縣在編在崗教師,在本縣入編后任教滿3學年。
(二)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參加初中段教師崗位選調的,須具備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參加小學段教師崗位選調的,須具備小學或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參加學前教育段教師崗位選調的,須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參加特殊教育段選調的,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三)學歷(專業)及任教要求
1.參加初中段教師崗位選調的,須任教初中學段,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2023學年所任教的學科與選調學科崗位至少有一個學期一致或教師資格證的認定學科與選調崗位學科一致。
2.參加小學段教師崗位選調的,須任教小學學段,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2023學年上、下學期所任教的主要學科(如任教多門學科,則認定任教課時量最多的學科為主要學科)與選調崗位學科至少有一個學期一致或教師資格證的認定學科與選調崗位學科一致。
3.參加學前教育段教師崗位選調的,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2023學年須在幼兒園任教。
4.參加特殊教育段選調的,必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5.泰順縣中小學綜合實踐基地教師參加選調的,按教師資格證的認定學科報名。
(四)定向評上市“三名”“三壇”“新銳教師(班主任)”等對象任教服務年限按照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定向崗位服務期相關規定執行,評上定向縣“三名”“三壇”“新銳教師(班主任)”的對象任教服務年限按照泰順縣教育局關于定向崗位服務期相關規定執行。
(五)下列教師不能參加選調:
1.擅自離崗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
3.仍在處分期內的;
4.近兩年(2022年度、2023年度)師德考核不合格的;
5.近兩年(2022年度、2023年度)年度考核未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6.縣城地所在學校在編教師。
三、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選調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一)選調成績折算方法
選調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其中綜合分占20%(具體見附件3),業務測試成績占80%。綜合分按實際得分計算,業務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占30%)和試課成績(占70%)組成。
(二)選調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經資格審核、業務測試、公示等程序,擇優選調。
1.報名、資格審核
報名時間:2024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泰順縣實驗中學仁德樓三樓(羅陽鎮新城知見路36號),泰順縣實驗中學聯系人:方老師,聯系電話:673518。
泰順縣羅陽二中聯系人:蔡老師,聯系電話:680670;
學軍中學附屬泰順實驗學校聯系人:季老師,聯系電話:610261;
泰順縣北辰學校(初中部)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666507;
泰順縣實驗小學聯系人:林老師;聯系電話:639906;
泰順縣文祥小學聯系人:彭老師;聯系電話:621162;
泰順縣北辰學校(小學部)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662644;
泰順縣鹿泰實驗幼兒園聯系人:陶老師,聯系電話:613611;
泰順縣北辰幼兒園聯系人:鄭老師;聯系電話:619815;
泰順縣培智實驗學校聯系人:曾老師;聯系電話:622891
報名需攜帶以下材料:①身份證、學歷證書(第一學歷和最后學歷)、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②2023學年上、下學期任教學科學校證明、教齡學校證明(本縣正式入編年限);③選調報名表。
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選調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的選調計劃。
2.業務測試
(1)筆試
經資格審核,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統一參加泰順縣教育局組織的筆試。
(2)試課
根據學科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試課對象名單(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進入試課)。
試課入圍人員名單公布后,入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上交選調綜合分佐證材料。
3.公示
按學科以選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擬選調入圍人員名單(若有分數并列的,按試課成績高者入圍),并對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4.選崗
按選調總成績順序選崗,選崗后根據需求服從組織調配。
5.手續辦理
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經縣教育局黨委會議研究通過,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核備案后,予以辦理調動手續。
四、時間安排
業務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項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對參加選調教師提供有關選調工作的材料務必真實有效,確保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進行。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作出嚴肅處理。
(二)本通知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2.2024年泰順縣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
3.2024年泰順縣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加分辦法
4.任教學科、教齡證明(模板)
泰順縣教育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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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s.gov.cn/art/2024/6/21/art_1229669638_2033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