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區、鄉鎮中小學,幼兒園,縣局直屬各學校、單位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的研訓員隊伍,進一步提升教科研水平,引領教師專業成長,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我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公開選調6名中小學、幼兒園研訓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平陽縣在編在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二、選調崗位
研訓員6人:其中高中學科2人(面向數學、物理、生物、政治、通用技術學科),初中社會1人,小學數學1人,勞動和綜合實踐1人,學前教育1人。
三、選調條件
(一)符合《平陽縣教育局關于公布縣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準入條件的通知》(平教[2021]114號)文件規定的條件。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市“三名”教師、省教壇新秀教師等可適度放寬條件要求。
(二)職稱評審、骨干層次的學科與選調崗位須一致。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公告
選調公告發布在平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具體流程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位選調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4日
3.報名地點:平陽縣教育局政工科403室,聯系人:蘇志奎;聯系電話:63886315。
4.報名對象按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原件驗證后返還)和復印件一份,報名材料清單如下:
⑴《平陽縣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選調報名表》(詳見附件1);
⑵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⑶本人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及選調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⑷近5年年度考核情況(復印件須有本人工作單位校驗并蓋章);
⑸其他相關榮譽及業績材料(主要教學、教研、科研業績材料),報名時一并提交。
(三)資格審核、確定考核對象
縣教育局政工科組織現場資格審核。同一崗位考核人數不超過3人。若符合條件的選調報名人數超過3人,則根據選調業績量化成績取前三名(若同分,取骨干層次高的);未超3人的,則全部進入考核環節。
(四)考核
符合選調條件對象需參加縣教育局組織的綜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流動手續。綜合考核方式采用業績量化和業務考核,考核總分100分,其中業績量化50分(詳見附件2),業務考核分50分。業務考核采用說課和答辯的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業務考核分35分及以上為合格,低于35分的不予選調。根據各崗位按綜合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用,總分相同的,優先錄用順序為:1.骨干層次高的;2.業務考核分高的;3.學歷層次高的。
(五)成績公布
考核成績在現場考核結束時,當場向選調教師公布。
(六)遞補
如有放棄等情況,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業務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核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選調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并符合選調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選調人員應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選調,未按時參加者,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二)選調的研訓員試用期1年,試用期考核參照教職工履職考核要求和《平陽縣教育局關于公布縣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退出條件的通知》(平教[2021]115號)執行,合格的予以聘任。崗位聘任、職稱晉升按照《平陽縣教師發展中心、教育考試中心、教育技術和財務核算服務中心崗位聘任方案》(平教[2024]161號)執行。聘用人員當年度不參加中級、高級職稱晉升評審。
平教[2024]202號關于公開選調平陽縣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的公告.docx
平陽縣教育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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