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鎮公辦中小學教師緊缺的情況,確保2024-2025學年教學秩序和學校管理的正常開展,現根據《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1名編外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招聘中小學13個崗位,共41名教師,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小學崗位年薪12萬元,初中崗位年薪15萬元(均含五險一金),擔任班主任的另外發放班主任津貼(小學班主任800元/月,初中班主任1000元/月)。首聘合同期為一年,設兩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工作能力、紀律要求和身體條件等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定為不合格,將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或畢業生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如獲得教師系列中級職稱的社會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2)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要求(見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專業相符要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專業相符
①報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學士)或研究生(碩士、博士)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相符(具體見《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專業對照表》),報考者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②報考者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特長生的特長專業與崗位專業相符,需提供入學相關材料證明。
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層次相對應,高層次學歷學位可以報考要求低層次學歷學位的崗位。
(2)專業相近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專業對照表》和《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的,可選擇《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專業對照表》(附件3)中的相近專業報考,要求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必修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等,經審定后方可作為相近專業報考。港澳學習、國外留學生還須提供相應材料的中文翻譯件。
(3)崗位方向要求
體育有崗位專業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要課程、大學期間、工作期間所取得的獲獎證書、資格證書或院系及以上開具的證明材料等。
(三)教師資格證要求:
報考人員須取得崗位相對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取得的教師資格可以任教本級及以下學段教師崗位。
五、招聘程序
網上報考-資格初審-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
六、網上報考
1.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5日。
2.相關報考材料
報名者在報名時間截止前掃碼填報信息,并將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教師資格證書等掃描件以及個人簡歷、近期生活照、《報名表》(附件2)發送至郵箱:963335417@qq.com。文件名請按“崗位+姓名”命名(如:小學語文張三,初中數學李四)。(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3.資格審查及考試
根據招聘條件,由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負責審核報考者的資料,崗位招1人的按1:8比例,其他按1:6比例確定參與面試的人員名單,并于7月9日前通知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項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應屆畢業生因考試不合格、論文答辯不通過和紀律處分等個人原因未能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石排鎮教育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651845
聯系人:姚老師、鄒老師
附件1:2024年石排鎮公辦學校編外教師招聘崗位表
附件2:2024年石排鎮公辦學校編外教師招聘報名表
附件3:東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職員崗位專業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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