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縣安保維穩、應急處突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巡防隊員60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巡防隊員60名,其中:男性55名(崗位代碼:2401),女性5名(崗位代碼:2402)。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政治堅定,品德端正;
3.自愿從事巡防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日之間出生);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7.具備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型端莊,無殘疾、無文身、無傳染病、無色盲,雙側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
8.具備擬聘用崗位所需的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9.具備擬聘用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招報考
1.本人受過刑事、行政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5.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或者看護隊員工作辭職的,或因曾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7.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合從事巡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材料:報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證認證報告(高中學歷不需要)、退伍證(退役軍人提供)等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吋免冠正面證件照片(藍底)4張、電子照片(與紙質照片一致)。
2.報名費用:考生在提交報名申請后,現場繳納繳筆試考務費每人30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繳筆試考務費。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于2024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淅川縣政務服務中心2號樓709室辦理免繳費用手續。免繳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時間:2024年7月9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4.報名地點:淅川縣政務服務中心5號樓一樓零工市場。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報名后,根據招聘條件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取消應聘資格。
(三)筆試
1.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結束后需要妥善保管準考證,筆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體能測評資格現場確認的有效證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丟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筆試考試考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招聘。
(四)體能測評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體能測評。
2.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縱跳摸高。具體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人社部發[2011]48號),所有測評項目事后均不復測。
3.體能測評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以發布通知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五)面試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參加面試人員:體能測評合格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聘用職位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加招聘人員個人承擔。具體的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政審程序。考察政審由公安機關負責。考察政審主要考察擬聘用對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社會信用記錄等情況。對進入考察政審人員進行考察政審時,一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按照規定時間進行政審的、政審出現作假現象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按照規定與擬聘人員辦理相關手續。招聘人員到崗后實行半年試用期,招聘人員在試用期接受崗前培訓與試用期考核,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待遇保障
(一)身份待遇。所招聘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警務輔助人員身份,無行政或事業編制,不行使執法職權。依法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勞動保護、休假等相關方面的合法權益。所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用工合同,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定使用、管理和考核。
(二)工資待遇。招聘到崗人員與勞務派遣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相關單位從事規定工作,工資標準為每人2500元/月(含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依法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工資及社會保險標準發生變化時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最低服務年限。報考人員被聘用后最低服務年限為1年(含試用期)。在最低服務年限內,聘用人員不得以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錄用為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和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對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追究違約責任。
五、紀律監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要求,如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招聘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六、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筆試、資格審查、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等有關事項,在淅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www.xichuan.gov.cn/xcxrlzyhshbzj)發布,不再單獨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隨時關注網站信息。凡各個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特別提醒,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與有關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本公告由淅川縣公開招聘巡防隊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縣有關規定執行。
淅川縣公開招聘巡防隊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
附件:淅川縣公開招聘巡防隊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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