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江縣建新學校于2024年6月成立,是一所公立專門學校,為合理配置其教師隊伍,按照《墊江縣教育系統干部人事調配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墊江人社發[2022]176號)及專門學校建設等有關規定,面向全縣中小學在編在崗教職工遴選中層干部、教師及報賬員,特制定本公告。
一、遴選崗位及人數
(一)中層干部3人。
(二)教師14人。
初中: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物理1人。
中小學:道德與法治1人、音樂1人、體育4人、美術1人、信息技術1人、心理健康2人。
(三)其他崗位1人。
二、遴選范圍條件
(一)遴選范圍。
1.全縣教育系統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小學全科教師、公費師范生除外)。
2.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遴選范圍:
(1)2021年9月1日以來發生違反師德規定行為(以調查認定的發生時間為準),或按墊教工委[2022]54號文件規定“一票否決”者;
(2)2021年9月1日以來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影響期內的人員;
(3)正受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二)中層干部遴選條件。
1.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思想政治覺悟,勤政務實、作風正派、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2.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強,對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有一定經驗,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任職年限:現任學校中層干部,且有3年及以上任職經歷(截止時間:2024年8月31日)。
4.學歷:專科及以上。
5.教師資格: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6.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試用期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視為符合要求)。
7.身體素質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教師遴選條件。
1.政治思想好,關愛學生,有較強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經驗。
2.任教年限:具有3周年及以上在編在崗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且現任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
3.學歷:專科及以上。
4.年齡:45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5.教師資格:初中教師應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應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6.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試用期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視為符合要求)。
7.職稱:具有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8.身體素質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其他崗位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思想政治覺悟,勤政務實、作風正派、敢于擔當、清正廉潔。
2.工作經歷:具有3周年及以上學校在編在崗工作經歷,且現從事學校會計、報賬員工作或曾經從事學校會計、報賬員工作。
3.學歷:專科及以上。
4.年齡:45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天)。
5.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試用期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視為符合要求)。
6.職稱:具有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7.身體素質好,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方式。
本次遴選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點:墊江縣教育委員會(桂溪街道文畢大道北段)人事科406室。
(三)報名所需材料。
1.《墊江縣教育事業單位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此表由申請人填寫,報所在學校審查是否符合遴選條件,送學校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學校鮮章。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佐證年度考核結果的復印件1份。
四、遴選方式
(一)中層干部遴選方式。
本次遴選中層干部采用面試擇優的方式,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分值100分,時間不少于10分鐘。
本次遴選中層干部按照擬遴選崗位名額,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1:3確定考察對象,若達不到1:3全部確定為考察對象。縣委教育工委按照干部管理相關規定,結合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覺悟、勤政務實、擔當敬業、清正廉潔等情況,按照1:1等額研究確定擬遴選人員后,按有關程序報批并辦理調動手續。具有學校安穩、黨建、德育、教務、后勤等崗位任職經歷,且擅長體育教育教學的優先。
(二)教師及其他崗位遴選方式。
本次遴選的教師及其他崗位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分值100分,時間不少于10分鐘。
本次遴選的教師及其他崗位按照擬遴選崗位名額,根據同一崗位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擬遴選人員,經縣委教育工委研究后,按有關程序報批并辦理調動手續。
五、遴選考核組織
本次遴選考核由縣教委和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信息另行通知,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六、其他
(一)本次遴選調入人員在專業技術崗位設置范圍內,按原單位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等級聘任。
(二)本次遴選調入人員的相關待遇按市、縣關于專門學校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本次遴選調入人員5年內不得調離縣建新學校。
(四)申請參加遴選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確保及時接收相關信息。
(五)申請參加遴選人員須誠信報考,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如與事實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將取消本次遴選資格,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參加縣內外遴選考試,不得申請調動,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本公告由墊江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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