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崗位明細表-2名(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二、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服從管理,聽從指揮,無違法犯罪記錄。
2. 年齡35周歲以下,符合身體檢查的各項要求。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1寸證件照一張到科教人事科填寫報名表,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提供工作經歷證明。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的運用能力及適應擬招聘崗位工作的綜合能力情況。
面試工作由璧山區疾控中心科教人事科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內容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前輔導培訓班。
參加面試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如因考生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無效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體檢
體檢統一安排在指定的區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體檢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由璧山區疾控中心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
考核、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據情況決定聘用人員,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待遇按照璧山區疾控中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發生。對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其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員責任自負。
六、聯系方式
中心地址:璧山區璧泉街道沿河東路南段77附36號
報名咨詢電話:023-4141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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