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鴻翼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1日,為沈陽國有資產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一般項目:企業管理;企業管理咨詢;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信息咨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咨詢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住房租賃;物業管理。(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為切實加強公司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專業化能力,決定采取市場化選聘方式選拔職業經理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招聘崗位:副總經理1人。
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集團運營戰略,確保與集團整體戰略保持一致,驅動業務增長和效率提升;
2.負責組織和實施公司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完成責任目標和年度計劃;
3.參與公司重大投資、經營活動,杜絕重大事故、失誤發生;
4.全面規劃并監督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確保項目按計劃推進,達成預定目標。
二、任職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條件
(一)任職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治企興企能力,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職業素養和從業記錄,具備大局意識,勤勉盡責,團結協作,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征信無不良記錄;
2.具有較突出的工作業績,熟悉現代企業管理,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專業知識、技術資格、職業背景和專業素養,熟悉相關的政策法規、國內外市場和相關行業情況,具備敏銳的市場意識和洞察力;有較強的文字綜合、溝通協調和一定的危機處理能力;
3.具備組織領導能力,有戰略眼光和執行能力,具有敢于擔當精神、開拓創新意識和求真務實工作作風,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國有企業的信心和決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二)任職資格條件: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經濟、工商管理類及相關專業;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10年以上企業工作經驗,5年以上副總經理(或同級別)崗位工作經驗;
4.具備企業戰略規劃能力,能夠根據市場環境和企業發展要求,制定并優化運營戰略;
5.具備資產管理、商業運營等全產業鏈管理工作經驗,能夠全面把握從項目規劃、開發到運營管理的各個環節,確保產業鏈的順暢運作和高效協同;
6.具備豐富的投后管理經驗,能夠精準分析市場趨勢,制定有效的投資策略,實現資產的穩健增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處于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與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尚未解決的;
5.聘任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影響聘用或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工作步驟
按照發布公告、組織報名、資格審查、測試和綜合評議、組織考察或背景調查、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時。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需下載附件《報名登記表》,填寫完整后以word版本的形式連同以下附件材料回傳到指定郵箱:syhyzhaopin@163.com,郵件命名:應聘崗位+姓名+手機號。
附件材料包括:
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格式為JPEG、JPG、PNG均可,要求圖像清晰);
②本人身份證、本碩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
③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獲獎證明材料;
④所在單位及個人任職職位相關經歷證明材料。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重復報名,如重復報名,以最先投遞報名的崗位為準。
4.發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發布渠道為沈陽市國資委網站、陽光國企、智引人才微信公眾號。
5.招聘項目組咨詢電話:024-31358586、13066531153(電話咨詢時間:工作日9點-12點,13點30-18點)。
(二)資格審查
根據職位要求及任職資格,對報名人員進行篩選,主要對報名人員任職資格、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個人素質等進行審核,通過首輪篩選的人員進入測試環節,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選聘職位的比例不低于3:1。
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少于3人的職位,終止該職位的選聘。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填報信息和提供材料負責,任何環節如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測試和綜合評議
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測試和綜合評議。測試內容包括知識、能力、素質等方面內容,采取筆試、面試、綜合素質評價等方式進行測試。測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
(四)確定考察人選與組織考察
根據測評情況,一般按照考察人選與聘任職位2:1及以上比例,通過組織考察或背景調查對考察人選進行差額考察,綜合分析評價確定擬任人選。
(五)人選提名
公司就擬任人選與股東單位溝通后,確定1名擬任人選。如公司內部人員參與競聘,應在報名時提交個人承諾書,承諾競聘成功后放棄公司原有身份,解除(終止)聘任關系后不得要求恢復原有身份,并遵守職業經理人管理的相關規定。
(六)體檢
對考察通過人員安排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體檢者,不予聘用。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七)討論決定與公示
董事會召開會議,對人選進行討論和表決。董事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視為董事會通過。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渠道為沈陽市國資委網站、陽光國企、智引人才微信公眾號。
(八)董事會聘任
公示結束后,如無反映意見或反映意見經調查核實證明不屬實、不影響使用的,履行聘任程序,且崗位試用一年。公司與擬聘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聘任合同書》和《年度、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
四、任期制與契約化管理
(一)契約化管理
1.契約簽訂。公司對選聘的經理層成員實行聘任制,公司與其簽訂《聘任合同》和《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建立契約關系。同時,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內部人員選聘為經理層成員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2.考核模式。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分工,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以定量為主,通過《經營業績責任書》確定經理層成員的考核內容及指標,目標值應科學合理、具有一定挑戰性,實行“一崗一考核”,“年度+任期”的考核模式,確保各項經營目標有效落實。
3.考核實施。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以年度為周期進行考核,一般在當年年末或次年年初進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合聘任期限屆滿當年年度考核一并進行。
(二)任期制管理
1.任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承擔重要項目或者重要任務尚未完成,且必須由本人繼續完成的,經董事會批準可適當延長,報上級單位批準后實施。任期屆滿視實際情況履行新的聘任程序。
2.明確權責。采用崗位說明書、權責清單等方式,明確經理層成員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規范與董事會、與總經理、與其他經理層人員之間的權責關系。
五、薪酬管理
(一)薪酬結構:選聘的經理層成員薪酬結構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績效年薪是與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的浮動收入,原則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勵是與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的收入。
(二)薪酬兌現基本年薪按月固定發放,績效年薪、任期激勵先考核后兌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按規定應當退出崗位的,扣減當年全部績效年薪,不設“保底”績效年薪,取消當年任期激勵,任期考核基本稱職及以下的,任期獎勵相應減免,且公司有權按照《聘任合同》等規定追索扣回已預發的績效年薪。超額完成考核目標任務或作出突出貢獻的,按約定激勵到位。
六、市場化退出
(一)續聘管理
市場化選聘經理層成員任期屆滿,經董事會考核評價,勝任的可續聘,履行相應續聘程序。
(二)解聘或辭職
1.市場化選聘經理層成員任期屆滿后未被續聘的,以及聘任期內出現聘任合同中約定的解聘情形時,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并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后,依法解除聘任合同,視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2.市場化選聘的經理層成員在聘任期內提出辭職的,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聘任單位,公司董事會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七、其他說明
1.公告發布、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等環節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公司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參與、監督市場化選聘經理層成員的工作。
2.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條件如實申報,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一經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則取消資格,責任自負。報名者一旦被聘用,須按通知規定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3.本公告由沈陽鴻翼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4.監督舉報電話:
沈陽市紀委監委:024-12388
沈陽市國資委:024-31290269
托管中心紀檢監察部:024-31735380
附件1:《沈陽鴻翼企業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動”崗位信息表》
附件2:《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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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09/t20240919_4734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