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寧波象山交通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根據《象山縣國有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辦法》(象國資發[2017]40號)和《象山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人員指導意見(修訂)》(象國資發[2020]52號)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造價管理人員1名,具體條件如下:
1.學歷:本科及以上;
2.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交通或土建類);
3.具有5年以上工程造價工作經歷;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寧波象山交通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象山港路1199號17樓1710室),咨詢電話:0574-59117210。
報名要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報名表(詳見附件1)1份,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與本人頁)、畢業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應聘者親筆簽名的應聘人員近親回避承諾書(詳見附件3)原件;有工作經驗(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相關工作經驗(經歷)證明。應聘者若為縣屬國企職工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張。
原則上只接受現場報名。如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場報名的,代報名人須持考生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證和上述資料方可辦理報名手續。若相關資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權取消代報名資格。
此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按實際報名人數組織考試。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聘用單位有《象山縣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人員指導意見(修訂)》(象國資發[2020]52號)第二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
領取地點:寧波象山交通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地址:象山縣丹東街道象山港路1199號17樓1710室)。
四、面試
本次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按實際報名人數組織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素質能力、職業性格及崗位匹配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根據面試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體檢工作由本公司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以及考生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必要時,可以要求考生進行復檢。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組織實施。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錄用人員名單。
六、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本公司審核后,在象山人才網官微公示3個工作日(含)以上,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錄用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根據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的信息、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錄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網官微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59117210,監督電話:0574-65725251(縣紀委縣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
(四)未盡事宜由本公司負責解釋。
寧波象山交通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附件:附件1:寧波象山交通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附件:附件2:授權委托書.docx附件:附件3:應聘人員近親回避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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