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是廣東省屬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主動服務廣東省基礎教育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與廣州、汕頭、陽西、陸河等地方政府共建共管了22所附屬學校。為積極落實《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決定》,推動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服務基礎教育改革,推進陸河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學校與陸河縣人民政府共建共管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陸河教育集團。根據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選聘陸河教育集團負責人兼附屬河田中學校長1名。
一、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具備中學教師系列副高級職稱且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3.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在高中學校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不少于10年。
4.在基礎教育高中學校校長(副校長)管理崗位任職10年及以上。
5.個人獲得過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人民政府通報表揚、表彰或獎勵。
6.同等條件下,履職期間學校獲得過地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人民政府通報表揚、表彰或獎勵者優先。
(三)限制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職責
該崗位常駐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陸河教育集團辦公,全面負責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陸河教育集團及附屬河田中學的管理工作,接受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和陸河縣教育局的雙重管理,須服從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和陸河縣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履行《陸河縣人民政府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共建共管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陸河教育集團協議》中規定的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陸河教育集團負責人兼附屬河田中學校長的工作職責,全面負責集團的黨建和管理工作、附屬河田中學的管理工作,具體崗位職責、聘期目標任務、年度目標任務等按聘用合同約定執行。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具有副高職稱人員聘
該崗位實行年薪制(稅前,含工資、保險等所有工資福利待遇),設基礎年薪和專項績效工資。(1)基礎年薪按月計發,標準如下:具有正高職稱的獲聘人員基礎年薪35萬元/年、具有副高職稱的獲聘人員基礎年薪28萬元/年;(2)專項績效工資標準如下:陸河集團主要負責人兼附屬河田中學校長專項績效工資50萬元/年。其中,專項績效工資的70%按月計發,30%待年度考核合格后計發,年度考核不合格不予以計發。若聘期期滿考核不合格,其第三年度年度30%的專項績效工資不予以計發。(3)學校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獲聘人員繳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金和繳存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繳納和繳存基數按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受聘相同崗位事業編制教師的相同標準,單位和個人應繳納和繳存的全部費用從個人年薪中支付,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從獲聘人員的年薪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
四、報名
本次選聘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請于
五、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的報名材料包括:
1.《廣東第二師范學院選聘報名表》(附件)。
2.個人簡歷及相關證書證明、個人業績成果、獲獎、榮譽及其他體現個人專業技術水平、業績成果的證明材料等。
3.從大學起各個學習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任職證明、職業資格證書、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等。
4.崗位選聘條件規定的各項要求均需提供佐證材料。
六、資格審查
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校園網公告。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可參加考核。
七、考核
本次選聘采取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業務考核包括競聘演講及現場答辯。學校根據競聘演講及答辯情況對應聘人員進行評議評分??己顺煽儩M分為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在考核成績達到要求者中,根據同崗位應聘人員考核成績由高到低按選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應聘人員考核成績相同的,則按照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考核。
八、體檢和考察
學校按相關規定組織體檢和考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符合要求的人員,提交學校審議,審議通過者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廣東第二師范學院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獲聘人員一個聘期為三年,聘期自聘用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崗位聘用期限最長至廣東第二師范學院與陸河縣人民政府合作辦學項目合作期滿止。獲聘人員按規定參加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滿考核。年度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聘期期滿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及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聘期期滿考核合格可續聘;聘期期滿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滿不再續聘,工作崗位依據國家、廣東省和學校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安排,按受聘崗位兌現薪酬待遇。
如學校陸河教育集團合作期滿,但獲聘人員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工作崗位由學校統籌安排,執行國家、廣東省和學校有關政策規定,按受聘崗位兌現薪酬待遇。
十、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擬聘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關系,合同終止。
2.應聘人員須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3.本次選聘工作由廣東第二師范學院紀檢監察室監督。
選聘工作電話:020-34113286(人事處)
崗位咨詢電話:020-34115860(培訓與社會服務處)
監督投訴電話:020-34115585(紀檢監察室)
廣東第二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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