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1.聘用書記員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年齡為18-30周歲,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單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適宜錄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采用網絡方式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表(不用掃描),將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其它證書掃描壓縮打包后發送至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政治部郵箱,郵箱號為:sjfyzgk@126.com。報名起止日期:
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并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招聘期間,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
(二)考試、面試。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到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參加考試和面試。考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體檢。根據考試、面試總成績,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統一組織體檢。
(四)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崗位匹配度等。考察時,考生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
四、招聘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聘用人員與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制。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應接受使用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參照在崗聘用書記員管理辦法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簽訂保密協定。聘用人員按國家《保密法》和法院保密工作的規定簽訂保密協定。
五、薪酬待遇
參照本院在崗聘用書記員工資標準執行(享“五險一金”),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權利。
六、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崗位辦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縣古宜鎮觀魚路59號。
聯系人:潘彭煙
聯系電話:0772-8627201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人員報名表.doc
三江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OfVTjZSd9HqRfv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