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發展需要,經嘉善縣財政局(國資監管辦)同意,嘉善大云文旅發展有限公司面向全縣縣屬和鎮(街道)屬國有企業以及央企、省企、市企在我縣的分支機構內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崗位共8個,計劃選調工作人員9名。具體的選調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選調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嘉善縣級集團公司在編職工,或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管理的國有企業在編職工,鎮(街道)屬國有企業在編職工,央企、省企、市企在我縣的分支機構在編員工。
1.副主任(副經理)崗位:需縣級集團公司在編職工(需現任本級中層副職及以上,或本級一般崗位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4個月,或子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4個月),或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管理的國有企業在編職工(需現任中層副職及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4個月),或鎮(街道)屬國有企業在編職工(需現任中層副職及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4個月),或央企、省企、市企在我縣的分支機構在編員工(需現任中層副職及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滿24個月)。
2.一般職員崗位:縣級集團公司在編職工,或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管理的國有企業在編職工(需在本單位工作滿12個月),或央企、省企、市企在我縣的分支機構在編員工(需在本單位工作滿12個月),或鎮(街道)屬國有企業在編職工(需在本單位工作滿12個月)。職員等次由高到低依次為一級職員、二級職員、三級職員、四級職員。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
2.工作責任心強且具有上進心,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服務意識。
3.年齡及身體狀況: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附件,身體健康。
4.具備選調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證書、工作經驗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5.相關學歷證書須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選調的范圍對象: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其它不宜辦理轉任(調動)情形的。
7.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集團公司及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選調崗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2024年嘉善文旅發展有限公司公開選調工作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2.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掃描件;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
3.工作年限需提供個人社保證明;
4.其他能證明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掃描件。
(二)資格初審
1.時間:
2.由選調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核通過者進入筆試環節;初審不通過的,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
3.初審主要查驗選調公告中所需資格條件及相關佐證材料,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及時關注初審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報名的,視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身份證、學歷證書、個人社保證明等)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職務在資格復審環節需提供單位證明,其中縣級集團子公司需提供縣級集團本級證明,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委托管理的國有企業需提供縣級行政事業單位證明,鎮(街道)屬國有企業需提供鎮(街道)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能參加面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五)面試
筆試后,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分別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動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最終入圍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在嘉善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示。
(七)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體檢人員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視作放棄或取消資格,在相應崗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的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報考人員的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進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八)公示和聘任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任人選。擬聘任人員名單,在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及調入、調出公司分別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任手續。經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在職人員要及時與現工作單位溝通并辦妥有關手續,如因此影響聘用的,由本人負責。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對被聘用人員設置半年考核期,在考核期內考核結果不合格的按相關規定處置。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所規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級或本數。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大云文旅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3-84666217)。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附件:2024年嘉善大云文旅發展有限公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需求表1028.docx
嘉善大云文旅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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