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司法局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不含高校集體戶口)及上海生源2024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前應取得相應的畢業(yè)證書(未取得學歷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6.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7.本人、家庭成員以及主要社會關系中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本人沒有被開除公職或辭退的記錄,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8.國家和本市規(guī)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10名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4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招聘簡章》,可通過“2024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招聘考試專題網站”:http://jjrcksbm.zjw.sh.gov.cn/website/ecloudform/2410141334(以下簡稱“招聘考試專題網站”)進行查詢。
(二)考試報名方式
1.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試報名時間為
2.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意向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穩(wěn)慎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
3.實行告知承諾制。考生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生所留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聯系到本人。
4.筆試確認。考生務必在
5.完成筆試確認的考生,可于
三、招聘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驗》。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范圍以附件2:《2024年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招聘考試大綱》為準。
2.筆試時間定于
3.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原則上按1:5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公布日期將以短信發(fā)送至考生報名所留手機號碼。
(二)面試
1.筆試成績合格者,經資格審查通過后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本次考試的平均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通知將在“招聘考試專題網站”(http://jjrcksbm.zjw.sh.gov.cn/website/ecloudform/2410141334)發(fā)布。考生未能在指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或未經現場考官許可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將視為面試不合格。
考生應在面試當天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和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以及學歷驗證證明等材料。
學歷驗證證明包括:(1)國內學歷需提供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2)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3)未取得學歷畢業(yè)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先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確保在公示環(huán)節(jié)前提供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體檢和綜合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以1:1的比例進入體檢和綜合考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報考人員因體檢、考察原因未通過或本人主動放棄進入下一個招聘環(huán)節(jié)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由綜合成績排名其后的報考人員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人員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招聘考試專題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指定的派遣機構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到市司法行政系統輔助人員崗位工作,試用期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輔助人員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和試用期考核。
六、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21-24029188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1-63586517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
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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