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是隸屬于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國有獨資公司。為進一步激發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經營活力,加快公司人才隊伍建設,有效推進公司快速發展,經公司董事會研究,縣財政局(國資委)備案,并報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開展此次公開招聘工作。
(二)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錄用。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二)招聘要求
1.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并符合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的人員。
2.年齡原則上在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統一截止時間為
3.戶籍要求為大理州生源(或)戶籍。
三、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勞,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作作風。
(二)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經歷、學歷、專業知識技能和資質等相關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予錄用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三)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2)采取簡歷投放方式進行報名(電子簡歷需附近期免冠電子照片),簡歷投放郵箱:richhet_9527@163.com。
(以上兩種方式任選其一即可)
2.報名時間:
3.現場報名地址:南澗縣金龍路南街居委會南側供排水公司四樓(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聯系人:李松,聯系電話:8766447、13988543575。
4.報名材料:
①報名表(附件2)1份;
②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③戶口簿原件及1份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頁);
④個人信用報告原件;
⑤學歷證明原件及1份復印件;
⑥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
⑦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若采取簡歷投放方式報名的相關材料請傳掃描件(報名表除外)。
5.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可根據所學專業、學歷等按照崗位招聘要求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簡歷信息和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進入下一階段的人員,公司以短信或電話的方式進行通知,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六、招聘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一: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小于或等于3:1的崗位直接采用面試(或實作)等形式對報考人員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考核測評。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報名人數和招聘人數為1:1的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其余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照報考人員面試(或實作)成績由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
招聘方式二: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超過3:1的崗位采用專業測試(筆試)和面試兩個程序。專業測試(筆試)主要對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或技能)素質、基本能力進行測評。專業測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專業測試(筆試)結束后,按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專業測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二)時間安排
筆試、面試、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應聘者保持電話暢通。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綜合成績公示后,依據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到低的順序與招聘崗位數等額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七、體檢
擬進入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八、考察、公示、遞補及聘用
(一)考察
考察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人事(學籍)檔案、誠信檔案及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調閱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二)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擬聘用人員,由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三)遞補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照本崗位報名人員的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1.報考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進入體檢人員經體檢合格(體檢不合格依次遞補),由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協議,聘用后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服務期限不滿出現違約,被聘用人員承擔的違約金按照所簽訂的就業協議執行。
九、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合格的,按《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試行)》規定執行公司人員薪酬待遇,即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公司購買五險一金,繳納的基數和比例按照云南省相關規定執行。
十、工作紀律
(一)工作人員與報名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三)嚴格管理招聘考試的命題,加強試題的安全保密措施,對在考試和招聘工作中泄題、漏題及舞弊的人員一經發現按規定從嚴處罰。
十一、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參加招聘期間食宿、交通、體檢等費用自理,來往途中安全責任自負。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
2.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南澗縣社會事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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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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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多種方式,涉及郵箱,暫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