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編制外)聘用人員,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崗位、要求和人數
(一)招聘崗位為財務人員1名,輔助人員1名,實行編制外合同管理。
(二)擬聘崗位的主要職責:財務人員熟練掌握財務軟件和電腦辦公軟件,按要求完成財務工作。輔助人員應具備一定法律知識,能完成輔助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財務人員無違反財經法規和會計從業道德的行為,輔助人員。
2.具備履行相關職責的工作能力;愛崗敬業,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心,紀律性強,有團隊協作精神;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含大專)。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專業要求:財務人員要求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含中級);具備3年(含3年)以上會計工作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輔助人員應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屬法律類專業或者具備法律工作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財務及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有關待遇
辦公地點在港南法院。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轉正后,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組成,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另繳納單位承擔的“五險”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人員下載《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編制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其中,學習及工作經歷在時間段上須連貫完整。
2.報名所需材料
(1)《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編制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
(2)本人身份證(查核原件,收復印件);
(3)戶口簿(查核原件,收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4)學歷畢業證書、中級會計師以上職稱(含中級)(查核原件,收復印件)等;
(5)1張近期1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
3.報名方式:應聘者將上述報名材料電子版發至政治部郵箱:gnfy4330513@163.com,聯系電話:0775-4331299。
4.報名截止日期為2024年11月12日下午6:00前(以發送郵件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和考試
1.報名截止后,將統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參加專業能力測試人員。
2.筆試時間為2024年11月14日,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筆試的形式測試應聘者的基礎知識運用,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3.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面對面交談和相關軟件系統實際操作的考察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三)體檢和政審
根據報名條件和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選,進入體檢程序人選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為1:1,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如體檢結果不合格,則根據面試成績高低依次替補。政審程序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無違法犯罪記錄、失信方面的審查。
(四)確定擬聘用人選
經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根據崗位需要,綜合報考人員的報名條件、筆試及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
(五)發布聘用公告
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告,公告期五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辦理聘用手續。
(六)試用期管理
擬聘用人員到我院工作后,試行期為一個月。試用期結束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應聘資格。考生應保證電子郵箱和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775-4330513。
監督投訴電話:0775-4330536。
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編制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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