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貿促會常州調解中心(以下簡稱常州調解中心)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的分支機構,2008年,中國貿促會江蘇調解中心常州辦事處成立,2024年9月,常州辦事處升格為常州調解中心。截至目前,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已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及一些重要城市設立調解中心共75家,形成了龐大的調解網絡。為建立一支專業化、國際化的調解員隊伍,充分發揮常州調解中心化解商事糾紛的職能作用,根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工作管理辦法》《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聘任管理辦法》等規定,特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常州調解中心調解員,任期三年。
一、選聘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養,能認真執行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熱愛調解事業,品行高尚、公道正派,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直接從事法律、經濟貿易教學或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從事律師工作滿8年以上或曾任審判員滿8年以上并在我省涉外經貿法律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或具有法律知識、從事經濟貿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
3.至少掌握一門外語并可以作為工作語言。
4.能自覺遵守《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聘任管理辦法》《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守則》等規定,參加調解員培訓,按照常州調解中心相關要求處理調解案件。
5.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行政、行業紀律處分,無不良品行記錄。
二、選聘程序
(一)網絡申請
1.申請時間:
2.所需材料:下載并填寫附件《中國貿促會常州調解中心調解員申請登記表》及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等必要的證明文件發送至郵箱:375124306@qq.com。
(二)資格審查
對《中國貿促會常州調解中心調解員申請登記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后,調解中心根據報名人數和專業結構決定擬聘任名單。
(三)聘任
對擬聘任的調解員,常州調解中心將舉行聘任儀式和業務培訓,并在常州貿促會網站公布調解員名單。
三、其他事項
1.申請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獲取聘任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調解員資格。
2.常州調解中心聯系方式:李華、江云0519-88123153
中國貿促會常州調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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