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粵政發(2015)10號)、《關于做好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配備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政發(2018)16號)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河源市檢察機關現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16名。具體如下:
一、招聘職位
勞動合同制書記員16名(詳見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具備從事司法輔助人員工作的專業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勞動合同制書記員的,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24年應屆生須在
6.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7.報考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其他不宜擔任勞動合同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據上級主管機關有關文件規定及所在院相關規定確定薪酬及保障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通過指定系統(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32)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從
2.報名資料
(1)身份證、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畢業及學歷證書(2024年應屆生提供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相關證明(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電子版)。
(3)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時間內在指定系統報名。確定考試人選后,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總成績按百分制計,其中筆試占50%、面試占50%。
1.筆試
(1)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試題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試資質的機構統一命制和閱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測試+法學專業知識”模式命題。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成績公布:筆試按百分制計,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等發布考試成績,并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
2.面試
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開展,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各招聘單位微信公眾號等公布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情況,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由各招聘單位統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組織考察組對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養、個人征信及學習工作能力、紀律作風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五)公示、辦理聘用手續
考察合格的,在各招聘單位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或放棄聘用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首次合同期3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基本月薪按80%標準計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聘為勞動合同制書記員,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以上的,可續簽合同。
五、其他事項
1.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擬聘用人員屬在職人員的,須在招聘單位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應保證報名表上的聯系方式準確有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產生的相關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4.請在報名前認真閱讀本公告。本公告有關內容及未盡事宜,由河源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如需了解報考職位相關事宜,可聯系招考單位。
河源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3899705
源城區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3688603
東源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8831885
和平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5680288
龍川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6386679
紫金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7838603
連平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0762-4326548
附件:河源市檢察機關2024年勞動合同制司法輔助人員招錄職位表
河源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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