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下稱“本所”)是廣東省編辦批準設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的駐汕尾市事業單位,是政府舉辦的產品質量檢驗和法定計量檢定校準技術機構,擁有廣東省質量監督服裝檢驗站(汕尾)、廣東省質量監督金銀珠寶檢驗站(汕尾)、廣東省質量監督液晶顯示產品檢驗站(汕尾)、廣東省質量監督建筑板材檢驗站(汕尾),現已建有汕尾市區的金湖路市監大樓、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技術服務平臺和公平鎮服裝檢測站、陸河縣新河工業園建筑板材省站等四個檢驗檢測辦公區。
根據廣東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改革部署,本所將改革轉制整合進入廣東省檢驗檢測認證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粵檢集團),粵檢集團是廣東省人民政府設立、由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履行出資人和監管職責的大型國有檢驗、檢測、計量、認證綜合技術機構。
因事業發展需要,經粵檢集團同意,本所擬向高校和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在改革轉制前按事業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改革轉制后由粵檢集團統一安置。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崗位計劃13個,詳見附件1《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及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全日制大專、本科(學士)以上學歷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年齡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7年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因違紀被開除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薪酬待遇
1.受聘人員按編外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試用期3個月。
2.受聘人員參與本所績效工資分配,具體薪酬和待遇按本所分配制度執行,享受國家規定的“五險一金”、年休假等待遇。
四、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采取報名地點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的方式。
現場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攜帶《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下載后A4雙面打印,含近期大1寸照片1張)、居民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證明、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個人簡歷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或在規定時間內將上述材料的掃描件發至本所郵箱gdswzjs@163.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人員在面試時需一并提供上述照片)。
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截至2022年7月1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面試
1.符合招聘條件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參加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復核。
2.由本所挑選7名面試評委,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素質等進行考評。面試成績總分按100分計算,其中綜合素質占40分、專業水平占40分、語言表達占10分、儀表舉止占10分,去掉其中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評委人數所得出的平均值為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3.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網站、微信公眾號公布面試通過名單。
六、體檢和考察
1.體檢。按個人成績從高到低排順序,以招考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2.組織考察。本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后再考察。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在本所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上級主管單位備案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九、本次公開招聘由本所負責組織實施。
報名地址:汕尾市城區金湖路夏樓美地段市監大樓三樓308室
聯系人:許俊然、鄭曉欣
聯系電話:0660-3365109
網上報名郵箱:gdswzjs@163.com
附件:1: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2022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docx
2: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廣東省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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