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象山縣傳媒中心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甬政發[2007]109號)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象山縣傳媒中心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局)級,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統籌縣域內各類新聞媒體平臺的建設、運營,承擔著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廣播電視安全傳輸和收視服務等職責。
二、招聘職位、人數、專業要求
詳見附件。
三、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國內2023、2024、2025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
2.國(境)外高校
3.截止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聘用單位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6.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含事業單位負責人)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7.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
3.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要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相應的專業,須與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相符)。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
國內高校畢業生須在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到
四、報考程序和辦法
招聘錄用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統一考試、嚴格體檢、全面考察、擇優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
報名網址: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進入“2024年象山縣傳媒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以相似相近專業報考的,需由考生提供大學所學課程表并經縣傳媒中心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審核認定。
(二)資格初審
時間:
此期間,縣傳媒中心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不對考生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四)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在考試前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通過的,當場發放準考證。資格復審地點為浙江傳媒學院(錢塘校區),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見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
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由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生證)、本人身份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在校期間獲得的各種獎勵、榮譽、資格、考試成績等相關證件(證書)原件及上述所有資料的復印件1份,同時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張。
符合條件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
現場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職位,將取消招聘指標。
(五)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新聞主播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放棄。
筆試后,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原則為:筆試合格分=該試卷考生最高得分×70%,如計算結果高于6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40分的,則筆試合格分為40分。筆試成績低于筆試合格分的即為筆試不合格;筆試不合格者淘汰。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專業技能測試對象。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專業技能測試。
(六)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專業技能測成績試低于60分的即為專業技能測試不合格;專業技能測試不合格者淘汰。合格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對象。
(七)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即為面試不合格,面試不合格者淘汰。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如按1:1的比例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亦相同的,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都相同的,則全部進入體檢環節。
(八)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縣傳媒中心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如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實施過程有關情況及擬聘用人員公示信息均在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并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二)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入圍專業技能測試對象在專業技能測試開始12小時前,提出放棄專業技能測試資格的,可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專業技能測試開始前12小時內提出的,則不予遞補。體檢、考察和公示過程中如出現職位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但自擬聘用人員辦理錄用手續之日起出現的職位空缺,均不予遞補。
(五)擬聘用人員涉及聘用(勞動)合同的,自公示結束日起90天內由本人解決;90天內未解決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新聘用人員須在本縣服務滿7周年(含試用期)后,方可向所在單位提出交流到縣外的申請。
(七)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廣大報考人員不要輕信,切勿上當受騙。
(八)本次公開招聘工作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開放):0574-65753196(縣傳媒中心),0574-89387516、89387515(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監督電話:0574-89386360(縣紀委縣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九)未盡事宜由縣傳媒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招聘計劃表.xls
象山縣傳媒中心
象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xiangshan.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