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濱海臨空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的成立是福州新區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響應市委市政府“東進南下、沿江向海”戰略布局的重要舉措。公司自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崗位
海逸公司市場化副總經理1名。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犯罪記錄;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45周歲(含)以下(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應聘人員專業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
(二)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條件
1.崗位職責
(1)協助公司主要領導、集團制定并執行整體營銷戰略,分管市場及品牌系統;
(2)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回款、市場推廣業績指標;
(3)負責制定公司市場發展戰略、品牌策略,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工作目標;
(4)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和市場目標,組織實施終端品牌形象的統一管理及推廣;
(5)指導各業務板塊(線上、線下)制定品牌宣傳和推廣計劃,保證預算的執行有效,提升用戶轉換率;
(6)把握公司在行業中的發展方向,制定品牌和市場運作方向的策略和建議;
(7)完成集團領導、公司主要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任職資格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
(2)具有12年及以上地產企業或從事地產銷售管理工作經驗,其中擔任2年及以上同層級營銷管理職務(工作經驗認定時間截止至
(3)具備較強的團隊協作精神、組織策劃能力及良好的溝通技巧,能與合作伙伴、客戶廣泛接觸并深入溝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尚未解除懲戒的;
4.涉嫌違紀違法,在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行為,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
6.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或相關文件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工作經歷的認定
1.應聘人員(含靈活就業人員)需提交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記錄清單,或可提供就業單位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就業情況的佐證材料(例如工資流水清單等);
2.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工作經歷;
3.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或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認定起止時間
應聘人員的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必須在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背景調查、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崗位報名
1.應聘者登錄“福州人社求職招聘平臺”(https://zph.fzrsrc.com/)搜索“福州濱海臨空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權屬企業海逸公司市場化副總經理”崗位投遞簡歷。
2.報名時間為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投遞簡歷后,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將個人信息及以下材料打包發送至福州福州濱海臨空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郵箱:bhlkgs@163.com,逾期不受理。
1.應聘登記表;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
3.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近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1個月內);取得境外學歷應聘人員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掃描件;
5.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業績證明及相關證書材料等。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面試和體檢中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選聘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
(三)面試
濱海臨空公司進行簡歷篩選后,將電話通知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應聘者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作為營銷管理人員所應具備的管理能力以及對崗位的適應程度。
參加應聘人員根據面試得分從高到低排名,按考錄比3:1確認通過面試人員名單(若第一名放棄,則由第二名進行遞補,以此類推)。
(四)體檢
通過面試人員需提供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中心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五)背景調查
對通過面試人員進行背景調查,主要對履歷、征信及無犯罪證明等情況進行核實,不合格的人員應取消其擬錄用資格。
(六)公示及錄用
1.確定擬錄用人員
濱海臨空公司根據資格審查、面試成績、體檢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經濱海臨空公司黨總支委會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經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該招聘崗位可以空缺。
2.公示
擬錄用人員在“福州人事人才網”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
3.聘任
公示無異議后對擬錄用人員予以聘任,并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評價,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期限包含試用期3個月),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任人員實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按照聘任協議、目標責任書兌現薪酬、實施聘任(解聘)等工作。
四、其他事項
咨詢電話:0591-283366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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