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明月山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系宜春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組建的國有企業、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公開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為財政學類、經濟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差額擇優的原則,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確定擬錄用人員、公示、體檢、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應聘者于
2、資格審查時間:
3、每個崗位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二)面試
1、公司根據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學歷、工作經歷等以及與崗位匹配度情況,原則上按不低于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考核采取結構化面試及崗位專業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
(三)確定擬錄用人員
根據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2確定入闈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若無適合崗位條件人選或不滿擬錄用人數,則該崗位空缺或不予錄滿。公司將根據入圍人員情況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擬錄用人員。
(四)體檢
1、公示期間,錄用人員需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則依次遞補。若無符合遞補條件的,則該崗位空缺。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據相關證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
2、公示期滿后無異議、且體檢合格者,按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簽訂一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我司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六)工資及福利待遇
1、試用期2個月,聘用人員參照機關管理崗工資發放,試用期月工資為:2000元左右,轉正后月工資為:3300元左右(加班另計補貼)。
2、一經錄用,按政策享受五險一金,年度考核稱職可享受第十三個月工資及績效獎金等。
(七)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本公司不收取報名費等任何費用。
2、應聘人員須確保通訊方式暢通,并隨時關注本公司以電話、網絡、郵件等方式發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應聘人員自身原因造成聯系不暢,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在應聘過程中或聘用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有偽造、涂改學歷,證件(書)等各種不誠信行為的,本公司將取消其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聯系地址:宜春市溫湯鎮明月山游客中心6樓603辦公室;
聯系人:林麗(13576587596)
本公告由宜春市明月山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宜春市明月山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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