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員村工人文化宮(簡稱“員村宮”)是廣州市總工會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主要為本地區職工和市民文化活動提供場所,為廣大基層單位和職工群眾以及市民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休閑等服務,為基層工會和社區開展文化活動提供指導服務。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非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公開、透明、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服從單位安排。
4.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和技能要求等。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投遞簡歷
應聘者可將簡歷發送至指定郵箱(yuangong001@126.com)。
(二)資格審查
廣州市員村工人文化宮辦公室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對符合要求的人員安排面試。
(三)面試
面試分兩輪進行:
1.初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安排初面;
2.復試:初試通過的人員安排復試。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面試表現以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五)公示與監督
經擬錄用的人員,將在廣州市員村工人文化宮事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經公示,未發現問題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發現問題并查證屬實的,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處理。
監督投訴電話:020-85525112
五、聘用與管理
(一)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擬錄用人員,本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擬聘人員進行聘用、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相關入職手續,試用期1-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薪資待遇
薪資待遇按廣州市員村工人文化宮非事業編制員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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