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力集團”)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縣處級國資人力資源企業,于2023年1月組建成立,注冊資本3億元,擁有全資子公司5家。人力集團成立以來,堅持圍繞城市戰略和發展需要,布局人才政策服務、人力資源服務、人才培訓服務、人才數據服務、產業金融服務、人才智庫咨詢六大服務體系,以政務服務和外包服務為雙標桿,發揮優勢、集聚資源、多維合作,著力推動“人才+產業+項目+資本+生態”五位一體統籌發展,為包頭市打造新時代人才工作高地提供強支撐、注入新動能。
所屬內蒙古西部人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部人才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注冊資本1億元,是人力集團全資子公司。西部人才公司是一家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完備、組織構架健全、業務覆蓋面廣、經營集約化程度高的國有全資公司,擁有“政府為主導、國企為主體、人才服務市場化”的新型經營模式。西部人才公司充分發揮“人才引領產業”的高效配置和“產業融合人才”的資源協同新優勢,構建以高端人才科創為引擎,人力資源服務為支撐、人才增值賦能為動力、人才教育培訓為補給、平臺經濟運營為增量的五維發展新體系,為包頭市加快構建“五位一體”人才工作新格局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撐,成為中國西部地區具有影響力的產業人才“強磁場”、人力資源“蓄水池”和穩崗就業的“穩定器”。
人力集團現根據發展需要,向社會公開選聘所屬西部人才公司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方式選聘和管理,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依法依規管理。
二、選聘崗位
1.內蒙古西部人才(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1名;
2.內蒙古西部人才(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
三、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能夠認真履行經濟責任、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
2.領導能力突出,具有創新精神,熟悉現代企業管理,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經營管理能力、處理復雜問題和突發事件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勤勉盡責,廉潔從業,自覺維護企業及股東的利益,有良好地職業信譽和誠信記錄;
4.熟悉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相關法律法規、人力資源行業政策以及發展趨勢,熟悉國有企業的組織及運作模式;
5.有突出的工作業績,有較強的決策判斷能力、市場開拓能力,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從業經驗和能力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能夠正常履行職責。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個人原因造成任職企業虧損或資產損失數額較大的;
2.個人在任職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弄虛作假記錄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尚在執行中和解除執行未滿三年的;處于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報名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評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的;
5.國家法律法規、黨規黨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人員職務的;
6.存在不符合任職回避相關規定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參加選聘的。
四、崗位職責及任職條件
(一)西部人才公司總經理崗位
1.崗位職責
(1)負責組織制定公司中長期戰略發展規劃,并根據內外部環境變化進行調整;根據集團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組織制定、修改、實施年度經營計劃,布署各部門工作任務,協調及提供公司內外部資源支持;監督、控制經營計劃的實施過程,并對結果負全面責任。
(2)負責資金運用情況、盈虧情況及其他重大事項監督管理,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
(3)負責組織建立公司與客戶、供應商、合作伙伴等溝通渠道,樹立企業形象;負責營造公司文化氛圍,強化公司價值觀,領導公司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4)負責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建立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負責主持、推動關鍵管理流程和規章制度的建立和運行,及時進行組織和流程的優化調整。
2.崗位任職條件
(1)具有5年以上人力資源行業管理和服務崗位工作經驗,具有3年(3年及以上)人力資源管理和服務領域擔任總經理或高管任職經歷;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45周歲以下(
(4)熟悉現代化企業管理模式,掌握企業管理相關知識,熟悉人力資源行業運營管理、風險控制,了解相關法律、客戶關系管理知識;
(5)具有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嚴謹的策劃組織能力及優秀的團隊建設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較強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具備良好的客戶關系管理能力和談判技巧、較強的責任心,在團隊管理方面有較強的領導技巧和才能。
(二)西部人才公司副總經理崗位
1.崗位職責
(1)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企業中長期的整體發展戰略、經營計劃等政策方略,負責參與公司重大事項、重大決策的討論,為總經理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2)負責分管業務統籌管理,根據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組織分管部門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并監督實施結果;組織制定分管部門業務流程及規范管理,并督導執行。
(3)負責組織分管部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組織管理體系;組織制定員工激勵、人員考核、員工薪酬福利、員工培養發展、團隊建設等實施方案,并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4)負責對分管部門的工作進行指導、培訓、糾偏,簽署分管部門日常行政/業務文件。
2.崗位任職條件
(1)具有5年以上人力資源行業管理和服務崗位工作經驗,具有3年(3年及以上)人力資源管理和服務領域擔任副總經理或同等級別任職經歷;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
(4)熟悉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客戶市場,具有豐富的客戶資源和社會資源,具有敏銳的市場洞察力,較強的市場分析和資源整合能力,較強的業務拓展、公關協調和抗壓能力,較強的市場創新思維和攻堅克難能力,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商務談判能力、團隊領導能力。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本次選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請應聘人員登錄包頭人才網、包頭市國資委官網、包頭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公眾號進行報名。
(1)提交材料。應聘人員需下載并填寫《包頭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個人承諾書》(附件2),并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有效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海外取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崗位要求的職業資格證書、滿足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或相關職務的任職文件、年度考核結果證明、表彰獎勵證明、信用報告等相關材料掃描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藍底兩寸照片、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個人查詢截圖并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郵箱rljtzzrzb@163.com,郵件名稱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
(2)其他事宜。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和《個人承諾書》,所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選聘背景調查的重要內容之一,報考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聘公告公布的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選聘測試范圍。
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因提供虛假材料,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面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法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履歷分析和經歷業績評價
資格初審合格者進行履歷分析和經歷業績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按照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對于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人數少于5名的,該職位應聘人員通過履職業績評價后均進入面試。計劃選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不足1:3的崗位取消選聘。分值按照20%的權重納入個人總成績。
(四)綜合考評
1.心理測評。面試人員通過在線測評系統以線上答題的方式進行心理測評。主要對應聘人員性格分析和心理健康水平進行考察,測評結果不計入綜合成績,僅作為面試環節的重要參考。
2.個人述能及半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在思想政治、經營管理、戰略思維、任期規劃、綜合素質、人崗相適度等方面情況。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按80%的權重納入個人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協商確定業績目標薪酬等事項
根據綜合考評成績,按照由高到低1:1的比例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合格進入考察環節。入圍體檢環節的應聘者,應及時至當地市縣三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用人單位申請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或拒不配合安排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根據綜合考評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考察環節主要對考察對象進行身份識別、犯罪記錄調查、教育背景調查、工作經歷調查、信用記錄等全面考察了解,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或拒不配合安排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綜合考評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考察合格后,擬聘人選對業績目標、考核指標、薪酬待遇等內容未與包頭人力集團達成一致的,按照綜合考評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經研究認為確無合適人選的,取消該職位選聘。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發現有影響聘用情況的,履行聘用程序,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公司與受聘人選簽訂《勞動合同》《崗位聘任協議書》《年度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任期經營業績目標責任書》等。
六、聘任管理
首次聘任試聘期為6個月,試聘期滿后且考核勝任的予以正式聘任,試聘期計入聘用時間;考核不勝任的,退出市場化選聘崗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市場化選聘管理人員實行契約化管理,聘任實施任期制管理,聘任期為三年,勞動合同期限與聘任期限一致,聘任期滿考核合格后可繼續聘任。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經營業績責任書等,以契約方式明確聘任崗位、聘任期限、經營目標、權利義務、考核評價、薪酬標準、履職待遇及福利、獎懲措施、續聘和解聘條件等,以及責任追究等相關內容。
聘任人員實行協議薪酬制,參考同行業、同規模、同職位、同業績貢獻的管理人員薪酬水平。同時市場化選聘崗位薪酬與集團工資總額、經營業績目標考核情況緊密掛鉤,實現“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任期激勵與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掛鉤,在崗位聘任協議約定到期后,根據三年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評價結果均達到考核標準確定并一次性兌現,對未達到的不予發放。
七、退出管理
(一)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解除(終止)聘任關系:
1.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未達到70分,或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主要指標未達到70%的;
2.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中被評定為“不稱職”或連續兩個年度綜合考核評價為“基本稱職”的;
3.任期綜合考核評價中被評定為“不稱職”,或在年度綜合考核評價中總經理得分連續兩年靠后、其他經理層成員連續兩年排名末位,經分析研判確屬不勝任或者不適宜擔任現職的;
4.對違規經營投資造成國有資產損失負有責任的;
5.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或因其他原因,集團認為不適合在該崗位繼續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擔任現職的。
(二)解除(終止)聘任關系后,退出市場化選聘崗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黨內職務按程序一并予以免除。
(三)聘任人員應該按照簽訂的聘任協議完成聘期目標,聘任期間原則上不得辭職。聘任人員因個人原因或其他原因需解除聘任協議的,應提前60日提出申請,按程序報批并實施離任審計。未經批準擅自離職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辭去聘任職務:
1.重要工作任務或重要工作項目尚未完成,需要本人繼續完成的;
2.聘期內發生相關責任問題需要整改和處理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他原因不應立即辭職的。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選聘工作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實施,不收取報名費、手續費等任何費用,不開展任何形式的培訓。
(二)本次選聘對于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
(三)本次選聘僅接受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及信件寄送。因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重要信息而影響參加選聘的,應聘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四)應聘人員須嚴格按照選聘公告明確的報名方式準備和上傳資料,并對報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始終(含聘用后),凡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所用選聘資料,僅用于本次選聘,將予以嚴格保密。
(六)包頭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享有最終解釋權。
九、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2-5101272
監督電話:0472-6189804(此電話不接受咨詢)
咨詢和監督電話在工作時間開放,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1:包頭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人員報名登記表.docx
包頭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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