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務發展需要,鹽城市大豐區豐華恒裕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外包)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招聘條件等詳見《鹽城市大豐區豐華恒裕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外包)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責任心、事業心強;學習能力強,積極向上;具有較強的團隊合作意識。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60周歲以下(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資格等要求。
7、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與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而未被刪除人員。
4、因犯罪受過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5、其他涉及國家和省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三)報名地點:鹽城市大豐區春柳北路19號東苑酒店5號樓行政人事部辦公室。
(四)聯系人:
(五)報名材料:
1、《鹽城市大豐區豐華恒裕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外包)人員報名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張(照片背面注明應聘者姓名);
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戶口簿須將戶主首頁及本人頁復印在一張紙上);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下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個人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
6、無犯罪記錄證明;
7、其他報名所需提供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六)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用工單位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
2、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聽候通知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考試,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應聘人員對所填寫的報名信息和提交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4、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面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招聘程序
不設開考比例,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一)面試
根據所應聘崗位安排崗位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氣質、儀表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人員自行到當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體檢并出具體檢合格報告。體檢費自理,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三)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法院網站核實是否是失信被執行人以及原單位進行背調),并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酒店宣傳欄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過程中反映有問題,經查實確屬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依次遞補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與鹽城市大豐區匯豐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內含1個月的試用期),派遣至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辦理解聘手續。錄用人員如與原單位發生勞動(人事)爭議事項,由本人自行負責協商解決。
五、待遇
錄用人員按國家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標準按照東苑酒店現行薪酬體系執行,試用期間工資按照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會辦意見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工資待遇參照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六、招聘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此次招聘由鹽城市大豐區豐華恒裕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15-83510518
鹽城市大豐區東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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