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崗區寶龍街道同心第四幼兒園位于龍崗區寶龍街道同心社區陽和浪29號。
我園布局合理,有三棟教學樓,園內建筑色彩和諧悅目。我園集綠化、美化、意趣于一體,給孩子們建立了良好的學習氛圍和生活環境。幼兒園占地面積2838.6㎡,生均占地面積15.26㎡,建筑面積5114.96㎡,生均面積27.5㎡,幼兒戶外活動場地面積1445.6㎡,生均面積7.77㎡。我園幼兒班級活動室寬敞、明亮、通風,每個班級活動室面積平均為100㎡,給孩子以及教師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教學條件。
01招聘崗位
實習生(1名)
崗位要求:
1.年齡25周歲及以下;
2.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在校生(需提供學校在讀證明或學信網學籍驗證);
3.持有健康證;
4.學前教育或教育教學相關專業;
5.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者優先;
6.實習津貼按照龍崗區教育局文件標準發放;
7.專業能力強,熱愛教育事業,工作細心,耐心,有責任心。
注:辦理實習手續時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條件。
(二)報名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本科及以上”,專業要求為“學前教育”,考生為本科學歷的專業為“漢語言文學”,但大專學歷的專業為“學前教育”,則不符合要求。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失信懲戒對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
報名時間
請有意向者于
郵件主題命名為“姓名+應聘崗位+電話號碼”字樣。
招聘流程
(一)報名材料
1.報名表(附件1,需附照片,word電子檔)
2.報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excel電子檔);
3.將下列材料按順序整理為1個PDF文檔件:
①身份證(正反面)
②戶口本(首頁+本人頁)
③學歷驗證報告或學信網學籍備案表
④承諾書(附件3)須含手寫簽名+指模;
⑤榮譽證書等材料;
⑥近期生活彩照1張。
4.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清單、工資流水、聘用證書等)、榮譽證書等。
5.報名材料需按照以上順序及格式提供,缺少相關材料視為不具備相應資質。
溫馨提示:將上述報名材料整理成一個壓縮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
附件1.報名表
附件2.報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諾書
附件4.證明(報考人員為龍崗區幼兒園在職教職工的,須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參加本次招聘的證明(單位負責人簽字、單位蓋章)
注:面試現場所有資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僅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如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因客觀原因暫無法提供的,最遲應在聘用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方式或通訊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本次招聘擬聘人員入職時間為2025年春季學期開學前,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安排。
(三)材料初審
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我園將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通過,進入考試環節;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或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初審不予通過。資格初審僅對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2.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將通過郵件或短信、電話通知。
(四)綜合考核
1.面試時間:待定,資格初審入圍后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
2.面試地點:待定,具體以后續通知為準。
3.面試方式:具體方式以后續通知為準。
(1)自我介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個人綜合素質、學前教育工作業績、個人業績等內容。
(2)答辯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個人能力、素質、專業知識水平等內容。
(3)專業技能展示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專業技能水平、特長、經驗等,老教師以說課展示,新教師以唱、跳、講故事、自帶美術作品等展示。
(4)招聘單位具體負責綜合考核事項。綜合考核成績設置合格線,合格線以上人員依據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五)體檢
1.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須至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按有關規定復檢。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
招聘單位具體負責擬聘人員公示事項。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國家、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八)無犯罪記錄證明
擬聘人員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可在粵省事APP申報下載)
相關說明
1.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參照市區公辦幼兒園聘用教職工工資方案執行。
3.根據《跟崗實習協議書》等規定簽訂跟崗實習協議,崗位人員性質為全日制本科、大專在校生(需提供學校在讀證明或學籍驗證。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開展培訓或辦理聘用手續,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相關疑問請咨詢:
0755—84290583或者19928718559(8:30-17:30)楊老師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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