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東莞市東城街道教育事業發展需要,保障我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東莞市東城旗峰學校誠聘優秀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況
1.招聘學科及人數:小學語文1人;
2.聘用期限:
3.薪酬待遇按職稱等級發放待遇,薪酬待遇約14.6-22.3萬元/年(含五險一金);
二、崗位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有良好師德,責任心強;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所學專業符合應聘職位要求;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年齡40歲以下;
5.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
報名材料:
1.個人簡歷(含個人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家庭狀況和聯系方式等)
2.近期生活彩照、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掃描件、獲獎證書等。
(命名參考:XXX+小學語文+個人簡歷)
3.報名提交方式:
報名材料接收郵箱:806289501@qq.com
報名咨詢電話:15876385029(林老師)
四、面試考核
初審材料合格后,學校將電話聯系報名人員,進一步通知面試事宜,面試時請帶上證件(證書)原件驗證。
五、招聘程序
發布公告——郵箱報名——資格確認——面試(試講+結構化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有年限要求的,均計算至報考首日;工作年限以合同和社保年限為準。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考生個人條件與報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偽造、涂改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提供虛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應聘資格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有違法犯罪記錄或其他不適合從事教師職業的記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近兩年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認定有違紀行為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不符合資格報考我街道公辦學校聘任制教師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東莞市東城旗峰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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