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72號)等有關規定,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技能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招聘計劃數:2人
2.各崗位專業等相關要求詳見下表:
學院 |
需求人數 |
學歷 |
學位 |
專業要求 |
其他要求 |
智能制造與電梯學院 |
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學士及以上學位 |
研究生所學專業要求為:三級專業目錄控制科學與工程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電氣工程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機械工程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類:不限; 本科所學專業要求為:三級專業目錄機械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能源動力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電氣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自動化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交通運輸類:不限或者三級專業目錄航空航天類:不限 |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新能源工程與汽車學院 |
1 |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全國行業職業技能競賽獲獎選手(一類職業技能大賽中獲決賽單人賽項前10名、雙人賽項前7名、三人賽項前5名的選手);
(2)世界技能大賽銅牌及以上獲得者或全國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者。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戶籍不限;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以及技能等條件。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專業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5年公務員招考專業參考目錄》(附件)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留學人員認證專業與國內專業表述不一致的,須提供所學專業課程證明及研究方向,由招聘單位按照相近原則審核并負責解釋;
7.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1)現湖州市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現役軍人;
(3)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4)屬于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5)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其他條件等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應聘人員須于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到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
報名方式: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登錄招聘單位人才招聘系統(http://huvtc.zp.kooci.net),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按以下步驟完成報名:
(1)實名注冊賬戶。
(2)完善個人相關信息。
以PDF格式上傳附件材料。附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證明)、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佐證材料、工作經歷年限證明(須提供社保部門開具的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
(4)選擇相應崗位進行報名。
僅注冊未申報崗位的,視為無效報名。若未按以上規定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及上傳資料,影響報考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招聘系統,查看招聘進度。
(二)資格審查及考核
根據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進入考核程序。
考核采用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兩項,對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進行考核。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專業技能測試采用技能實踐操作測試的方式,主要測試相關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評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總成績=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70%。若總成績相等,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的為先;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等,另加現場復試。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進入體檢程序人員。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研究同意后,可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核總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官網(https://rsc.huvtc.edu.cn/)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有反映其他問題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并報湖州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發布平臺: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
2.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huvtc.edu.cn/);
3.招聘單位人才招聘系統(http://huvtc.zp.kooci.net)。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huvtc.edu.cn/)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留意。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提供不實信息或考試過程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認定和處理。
(三)應聘人員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招聘單位反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364909。
(四)招聘崗位信息敬請咨詢招聘單位,咨詢電話(工作日):0572-2363698。
湖州職業技術學院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hrss.huzhou.gov.cn/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