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72號)精神,省水利河口研究院制定2025年度主系列專技崗位招聘方案,經省水利廳同意并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后,公布招聘信息。
一、招聘單位與崗位
招聘單位情況、崗位名稱、人數和具體要求見《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規劃設計研究院)2025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附件1,以下簡稱《特崗目錄》)。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1個科研崗位,計劃招聘4名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對象的戶籍不限。招聘單位確有需要的,將按有關規定招聘符合條件的外國籍人員。
(二)應聘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包括:
1、一般不超過規定的“年齡上限”。由于招聘計劃實施周期較長,有關年齡計算辦法從簡。例如,上限為35周歲的,凡
2、不低于明確的“學歷/學位”(該處所用符號“/”指要求同時具備的條件,如“研究生/碩士”表示要求同時具備碩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的碩士學位)和“職稱/職業資格”條件標準。
除招聘單位對部分崗位用人時間另有要求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根據其學制憑預期在6個月內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要求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其他人員須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3、適應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學科方向”要求。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或學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者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實際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論文等進行綜合認定。學業專業和職業專業(以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為準)均可作為招聘單位認定依據。
4、其他條件。在職公務員、各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應聘的,招聘崗位的年齡條件可僅作為參考,一般不作為限制性要求;超過55周歲但仍在招聘單位考慮接受應聘的特殊人才,由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受理。
崗位條件標注有“*”符號的,表明該項內容為彈性條件,一般結合該崗位“其他條件及備注”中相應要求靈活掌握,如“學歷/學位”要求為“*博士”,同時注明“*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學歷學位條件放寬到碩士”的崗位,取得碩士學位的副教授即視為符合條件。
招聘條件含有優先條件的,不屬于限制性條件,一般由招聘單位在考試考核過程中體現其用人偏好。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實施時間
招聘單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招聘單位自行限定開考比例不低于1:3的,可在7個工作日后),根據招聘工作總體部署、用人需求緩急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內有效,并將于2025年8月底或9月初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崗位和個別需要新加入的單位及其崗位)。部分單位自行確定報名截止日期的,以其實際公布為準。
部分崗位因預期缺額情形終止,以及單位現有人員離崗安排、分階段籌建某些業務部門等需要,將結合實際,在年度內暫緩或終止招聘。部分單位在招聘計劃實施周期內有人員交流調動需要(按公布條件或降低條件),或者根據上級要求接收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將部分崗位轉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對外招聘。
經考試、考核后,部分崗位現有應聘人員不能達到用人標準,或確定的擬聘人員不能按期到崗的,仍作空缺處理,將繼續招聘。
(二)本單位具體安排
招聘單位將在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礎上,在單位網站相應欄目上發布本單位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進一步明確具體方法、要求和階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時公布招聘進展情況,供應聘者查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環節。
(三)報名辦法
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周期內,按照招聘單位要求的報名方式,提供必要的報名材料,應聘尚空缺的招聘崗位(招聘單位根據階段性工作安排,已就某些崗位的已有報名人員確定了考試考核計劃的,其他后續報名仍屬有效,但可不列入當次考試考核對象范圍內)。報名可同時針對本人符合資格條件的所有單位、崗位。
應聘者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電子郵件、郵寄等方式報名。各單位具體采用的報名方式見《特崗目錄》相應欄目。
除在線報名方式要求按系統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外,應聘者一般可僅提供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可視單位要求或個人情況填寫套表內的其中一份)。部分招聘單位要求提供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內代表性論文著作、科研成果、獲獎及文獻收錄和引用證明,以及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以招聘單位要求為準。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后,將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或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方式反饋資格審查結果。報名表上應聘單位(含部門)、崗位名稱和崗位代碼等關鍵信息缺失的,招聘單位可能不予反饋。
招聘單位將根據各崗位用人需求實際和符合資格條件報名人數情況,適時研究確定針對具體崗位的考試、考核安排,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列入《特崗目錄》的崗位一般不將符合條件人數作為是否組織考試、考核的前提(招聘單位自行提出最低開考比例要求的除外)。
(五)考試考核
招聘單位主要通過考試、考核的方式擇優確定初步人選。
針對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高層次人才崗位,或者確難形成激烈競爭的短缺專業崗位,一般采用考核為主、考試為輔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一般采用考試為主、考核為輔的形式進行??荚?、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綜合使用。
考試考核主要采用面試、專業技術水平測試等方式,如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答辯、教師試講、醫師試診等,各種方式獨立或綜合應用。所需學歷(學位)相對低、專業(學科方向)條件寬泛、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原則上均安排筆試、面試,其中經由綜合性知識筆試后安排專業能力測試,再安排面試的,筆試成績可僅作入圍專業能力測試的依據,而不計入總成績。
考核結合行業和崗位特點,采取業績評估、專項素質測評、實習見習表現鑒定、同行專家推薦以及教育背景、專業方向、科研和工作經歷匹配度分析評議等各種方式進行。
(六)體檢
參照現行公務員考錄體檢的辦法進行。
(七)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個人檔案審查、走訪相關單位、民主測評、個別談話以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進行,了解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等綜合情況。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擬聘人員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核、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或報備員額)內管理,全部實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國家有關政策執行。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可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中有關學歷、職稱以及任職資歷等特定要求,協商并約定聘至符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的合理等級的崗位。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根據評估情況,按規定調整崗位等級或變更到其他崗位繼續試用。
部分招聘單位對于由其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啟動經費等方面另有專門待遇安排,具體可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或通過單位網站查詢。
五、咨詢
應聘人員需要咨詢招聘崗位、報名、考試、聘用等具體事項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特崗目錄》中的“招聘單位目錄”。部分單位由用人部門受理報名和針對崗位有關情況的咨詢,可查詢其中“崗位相關聯系人、方式”信息。
附件:1.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省海洋規劃設計研究院)2025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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