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做好2025年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5]4號)、《中共宣恩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加快集聚“貢水人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宣人才發[2023]1號)和《關于加快集聚“貢水人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補充意見》(宣人才發[2024]1號)等精神,為做好宣恩縣事業單位2025年第一次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進原則
堅持人崗相適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才引進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有14家事業單位22個崗位計劃引進專業人才24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宣恩縣事業單位2025年第一次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人才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應聘
1.現役軍人(確定于今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的非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渠道
本次人才引進考生報名、查詢,打印報名表、準考證等,均通過恩施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http://enshi.pzhl.net/index.php)進行。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718-8246006。
(二)時間安排
1.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網上資格審查: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3.繳費確認:
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的農村建檔立卡脫貧人口和城鄉低保人員,正常進行網上繳費。
4.崗位調整和改報:資格審查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部門(單位)依規提出調整申請,經恩施州人社局核準備案后,通過恩施州人社局官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已資格審查通過但崗位取消的報考人員,接到招聘單位通知后,可于
(三)對應聘人員的特別提醒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崗位。
2.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期間,對已選報的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可以補充信息后重新選報該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3.應聘人員應誠信報考,理性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專業等報考資格條件”要求,選擇自身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相應填寫報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應聘期內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人才引進全過程,在招聘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違紀違規、提供虛假信息、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1.關于相關時間節點。年齡起算時間為
2.關于專業工作經歷。“專業工作經歷”指從事與崗位所需專業相關的工作經歷,具體界定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報考崗位有專業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崗位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并提供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佐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實訓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視為專業工作經歷。
3.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崗位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系招聘單位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設定。對部分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沒有收錄,但相關院校確有開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崗位表》中有關單位所列專業要求緊密相關的,經招聘單位審核同意,應聘人員可以報考。
4.關于資格復審。入圍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資格證書、專業工作經歷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匹配的相關材料原件或有效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還須向招聘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供相關部門(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并提供相應證件或相關材料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具體事宜將在宣恩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e.gov.cn/)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鏈接>宣恩縣直>宣恩縣人社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聘錄用欄目中另行公告,“宣恩人社”微信公眾號將同步轉載。
5.關于開考比例(入圍筆試比例或面試比例)。每個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引進計劃數的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體比例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由宣恩縣人社局按規定程序報恩施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核減或取消)該崗位。
6.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符合條件的此類人員在報名時同步上傳住培合格的相關材料,經縣衛健局和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后,可視為研究生,享受相應報考、測試政策。未在報名時限內上傳的,視作放棄享受“兩個同等對待”政策。
五、測試
(一)測試內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則測試相關的專業知識、業務技能、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內容,不指定考試范圍和復習資料。
(二)測試方式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數是否達到1:10確定是否增加筆試,即崗位引進計劃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數達不到1:10(不含10)的,直接進入面試;達到1:10(含10)的,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測試。
2.其余報考人員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測試。
3.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均設置最低合格線,具體合格線在測試公告發布時劃定,低于最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對于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應專門設置最低合格線。
4.測試(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精確到小數點后3位,小數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直接進行面試的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即為測試總成績。采取“筆試+面試”方式測試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引進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5.同一崗位既有筆試對象,又有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對象的,面試成績為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只是確定面試對象依據,不計入測試總成績。實際參加面試人員中無免筆試對象的,測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6.宣恩縣第一中學、宣恩縣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引進崗位面試方式為無學生講課;其他引進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7.具體測試方式根據崗位報考實際情況確定,確定后將與測試時間、地點在宣恩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xe.gov.cn/)首頁>政府信息公開>地方部門平臺鏈接>宣恩縣直>宣恩縣人社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聘錄用欄目中另行公告,“宣恩人社”微信公眾號將同步轉載。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依據考生測試總成績,按引進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同一引進崗位因考生總成績相同而導致體檢、考察名額與崗位招聘計劃比例大于1:1時,可結合專業特點依規組織加試,加試設置最低合格線,達到加試最低合格線的,加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一)體檢
1.體檢工作由宣恩縣人社局按人才引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在宣恩縣人社局確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及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受檢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書面向宣恩縣人社局提出復檢申請,由宣恩縣人社局組織其在另一家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檢自受檢考生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完成,復檢只進行一次,最終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
2.體檢對象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檢,體檢合格的,按程序依規實施下一招聘環節的工作。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負責。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注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可以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進行延伸考察,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再次復審,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確定擬聘人員
確定擬聘人員應堅持公平、競爭、擇優原則,由用人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確定,并將備案材料書面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宣恩縣人社局。
八、公示和備案
宣恩縣人社局在對備案材料審查的基礎上,對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宣恩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對有異議的擬聘對象,根據調查核實情況決定是否備案。
擬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正式聘用前應提供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人事(勞動)關系文書或不存在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人事(勞動)關系的承諾書。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管理
(一)用人單位以宣恩縣人社局下發的具備聘用資格人員文件為依據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擬聘人員一經聘用,須與聘用單位約定最低5年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二)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期限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非首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至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對聘用人員的試用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引進崗位測試總成績(筆試、面試均需達到最低合格線)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十、實行候聘制度
宣恩縣人社局對完成測試、達到相應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分崗位按測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序建庫,為候聘人選保留候聘資格,候聘期限截止至
十一、遞補及其他特殊情形的處理
因下列情形導致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報宣恩縣人社局同意后,依據應聘人員的測試總成績及體檢、考察結果,可依規等額遞補。
(一)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考察、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出現異議,經查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擬聘人員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或擬聘人員經法定程序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四)在候聘期內已聘人員依規辭聘或經查實不符合條件被取消聘用資格的;
(五)導致崗位空缺的其他合理情形。
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測試、體檢等環節或其他不按要求應聘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十二、違紀違規處理
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三、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和宣恩縣人民政府網為本次人才引進公告發布網站,宣恩縣人民政府網為本次人才引進測試公告、測試成績、體檢、考察、備案對象名單公示等相關信息發布網站,“宣恩人社”微信公眾號是相關信息轉載平臺。本公告涉及的有關政策、相關報考條件的口徑由中共宣恩縣委人才辦、宣恩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按現行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中共宣恩縣委黨建和人才辦0718-5832130
宣恩縣人事考試中心0718-5848929
監督電話:宣恩縣人社局0718-5832667
附件:1.宣恩縣事業單位2025年第一次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崗位計劃表.xls
2.宣恩縣事業單位2025年第一次引進高層次、緊缺急需人才誠信承諾書.docx
中共宣恩縣委黨的建設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宣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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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nshi.gov.cn/zc/xxgkml/zkzl/202503/t20250318_16799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