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木里縣教育事業發展,適應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中學教師1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lsz.gov.cn]、木里藏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muli.gov.cn]上發布):
一、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招聘的對象和范圍:詳見附件1《木里縣2025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學歷(學位)”和“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資格審查貫穿考核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現報名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的年齡、資格、條件等要求,計算時間截止為2025年3月24日。其中35周歲以下指198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2025年應屆畢業生(指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放寬至2025年7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務處分且在影響期或處分期內的人員;
3.在各級人事招錄考試中違規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4.在編在職人員(2025年3月24日及以后辦理辭職、辭聘、解聘手續的均屬在編在職人員)及現役軍人;
5.按規定不得報考的免費(公費)師范生;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8.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二、考核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
(1)網絡報名時間和方式
①網絡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起至2025年4月13日上午12:00止。
②網絡報名方式: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如實、準確填寫相關報名信息,并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件壓縮包發至38541653@qq.com郵箱(郵件標題上注明“姓名+崗位名稱”,崗位名稱詳見《一覽表》)。
③網絡報名上傳材料為現場報名提供材料的掃描件(詳見現場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2)選擇崗位
考生應認真閱讀《公告》和《一覽表》,了解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考生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考生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碼必須一致。
時結束。考生須在網絡報名時間結束前將報名材料發送至郵箱,超過網絡報名時間將不再接收網絡報名材料,因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在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考生將不能再更改報考崗位。(3)資格初審。根據考生報送郵件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于4月13日17:00
2.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5年4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地點:成都市雙流區廣場賓館(成都市雙流區白河路一段1號)。
(2)報名時需提供材料
①《木里縣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②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③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5年應屆畢業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④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⑤提供加蓋個人檔案存放機構鮮章的大學學籍成績表1份(2025年應屆生提供學校證明,往屆生提供檔案存放機構證明);
⑥如有其他能證明本人能力的相關證書、獎狀等,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標準照1張。
其他與報考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留學人員應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通過相關高校或省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條件合格。
以上報名材料請按順序裝訂,審原件收復印件。
3.資格復審
網絡報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需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考資格,后果自負。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5年4月14日14:30-17:00,2025年4月15日8:30-12:00
地點:成都市雙流區廣場賓館(成都市雙流區白河路一段1號)
(2)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的材料與現場報名所需的材料一致。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資格審核合格的不代表最終資格審查合格。考生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須經資格審查、考核中的資格審查和聘任時資格確認等環節,在整個招聘中的任一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自負。
(二)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招考崗位所涉及的學科專業知識,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資格復審時領取。
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排名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后4小時內在考試地點公示。
3.面試
(1)面試形式
面試主要采取試講的形式進行,通過試講方式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滿分100分。
(2)確定面試人員
崗位設置數和資格復審合格人數按照3:1比例(研究生不占比例),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3:1的該崗位的有效筆試人員(不包括筆試科目為零分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分數相同的,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
(3)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成績公布
每科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該科面試成績。考核工作全部結束后及時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擬簽訂意向協議人員等。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招聘資格。
三、確定擬簽訂意向協議人員
(一)成績公布后,根據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及崗位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確定簽訂意向協議人員名單。
(二)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確定為擬簽訂意向協議人員。若同一崗位中最后一名考核總成績并列,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四、簽訂意向協議
考生在接到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要求簽訂協議的通知后,須在招聘小組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簽訂協議,如未按規定的時間不簽訂協議或不給予明確答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此環節因自愿放棄簽訂協議出現的空缺崗位,可在參考本崗位的考生中且符合擬聘條件人員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五、體檢
簽訂意向協議的考生進入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體檢、尿毒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當日體檢項目當日當場安排復檢,非當日當場體檢項目達不到標準的,經本人申請,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體檢由木里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等由木里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通知。
六、綜合考察
已簽訂協議且體檢合格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17:00前將相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和學籍檔案提交木里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未按時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本次招聘資格。
由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依據《個人檔案》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做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木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核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
八、遞補
因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培訓等環節出現的空缺,不予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執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滿后方能調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調動、借用等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違約者按聘用合同相關規定處理。
擬聘人員如果符合《木里縣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穩定培養辦法(試行)》中明確的人才類別,聘用后按該文件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持聘用通知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十、培訓
根據省、州有關規定,新進人員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崗前培訓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十一、紀律監督與回避
在公開招聘工作中,確保信息、過程、結果的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二)考生留下的聯系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且隨時保持暢通,如果因考生所留聯系電話或其他聯系方式無法聯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生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報名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按有關規定處理該考生。
(四)本公告由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木里縣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本次考核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834-6522625(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6522129(木里縣教育和體育局)
監督電話:0834-6522461(木里縣紀委監委)
木里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木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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