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寧波前灣新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8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和對象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熱愛教育事業,立志從事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師職業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服從組織安排的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教師所必備的身體條件。
4.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在同期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5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⑴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畢業的在校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⑵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⑶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⑷在各類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⑸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能以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身份報考。
7.報名時已簽訂就業協議的2025年畢業生須經用人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考。報名時與民辦中小學校尚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報考。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8.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但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招聘對象
(1)普通高校2025(含2023年、2024年,下同)年應屆畢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
(2)寧波戶籍或寧波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下同)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若為師范專業則不限生源和戶籍。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寧波市戶籍歷屆生;
(4)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寧波市戶籍退役軍人。
2.招聘條件
(1)199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退役軍人放寬到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戶籍入戶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日;
(3)均需取得與學歷相對應的學士或碩士及以上學位;
(4)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按已經明確的專業要求報考相應崗位(專業要求詳見附件1),碩士研究生也可按本科專業報考;
退役軍人按已經明確的專業要求報考相應崗位;
歷屆生報考B類崗位的,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學科對口且教師資格認定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報考A類崗位的,按教師資格認定的任教學科報考相應崗位,其中報考心理健康崗位的,所學專業必須為心理學相關專業。
(5)關于教師資格證要求:
報考A類崗位的教師資格等級要求小學及以上,報考B類崗位的教師資格等級要求初中及以上。
2025年應屆研究生和退役軍人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但須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等級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025年應屆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需已取得相應等級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其中報考語文學科崗位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二級乙等及以上),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等級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025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等級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以上各類報考人員屆時未取得,將解除就業協議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辦法
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崗位考試含筆試、專技測試和面試三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30%+面試成績*30%。其余崗位考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內容為有關教育教學理論和本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等,滿分100分。筆試后,按筆試同學科分A、B類崗位分別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參加同學科同類崗位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則以60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若參加同學科同類崗位筆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則以平均分為筆試成績合格分,但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不低于51分(60分的85%)。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招聘指標在4人及以上的崗位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2(不足2倍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招聘指標在4人以下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3(不足3倍的按實際人數)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
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報考者,需進行專技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其中信息技術為結合現行教材,熟練掌握必備的信息技術應用實踐技能。會用C++編程語言解決問題,具備基本的編程能力)。技能測試劃定技能測試合格分,參加同一項目測試的面試人員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則以60分為技能測試合格分;若參加同一項目測試的面試人員技能測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則以平均分為技能測試合格分,但合格分最低不低于51分。技能測試合格分以下的不再計算總成績,直接淘汰。技能測試具體辦法見面試公告。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和舉止儀表等,面試形式為試講,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試結束后,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有專技測試的,以專技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若無專技測試或專技測試成績相同的,則加試一場客觀題測試,客觀題測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崗位指標數1:1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注冊報名:4月10日9:00—4月16日16:00。
報考者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仔細閱讀本公告后,選擇進入“寧波前灣新區公開招聘2025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三批)網上報名”,按要求如實輸入個人信息,根據招聘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注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的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填報時務請仔細填寫,資格復審時提供的資料要與網上填報信息比對,重要信息不一致將取消復審的資格。
2.資格審核:4月17日9:00—4月18日16:00。
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外開放。
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不足招聘指標3倍的(招聘指標在4人及以上的不足招聘指標2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http://www.qianwan.gov.cn/,下同)予以公布。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不再進行補報名,請仔細閱讀報名條件及要求。
3.繳費確認:4月21日9:00—4月22日16:00。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繳費欄目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4.下載打印準考證:
下載打印時間將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另行公布。
已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下載打印準考證。超出規定時間,打印頁面將關閉,務請及時打印。
(二)筆試
筆試時間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另行公布,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若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與崗位招聘指標數的比例為小于或等于1:1時,則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指標。
(三)資格復審
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并按下列順序提供原件、復印件:
2025(含2023年、2024年)年應屆畢業生: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載有戶籍遷入時間)]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本人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2023年、2024年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5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還未辦理的,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辦理并報送招聘單位;
④未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承諾書(已簽訂的,提供簽訂單位同意報考證明),2023年、2024年畢業生尚在勞動合同期內的,須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⑤按師范專業要求報名的需提供師范生證明原件;
⑥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2023年和2024年畢業生提供);
⑦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按本科專業報考的,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1份;
⑧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各1份(本科非師范專業畢業生提供);
⑨其他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歷屆生: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載明本人戶籍遷入時間))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
④國(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⑤報名時與民辦中小學校尚在勞動合同期內(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⑥其他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退役軍人: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集體戶口人員提供經當地公安部門蓋章后的集體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載明本人戶籍遷入時間)]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各1份;(歷屆提供)
③本人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提供)
④退役軍人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⑤報名時與其他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或與民辦中小學校尚在勞動合同期內(或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⑥其他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實施2天前,書面確認不參加的,空缺名額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遞補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面試實施前2天內(含2天)提出不參加面試而空缺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考生可在面試后三個工作日內登陸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查看總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指標,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考核在體檢合格人員中進行。考核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根據不同崗位,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先)。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寧波前灣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前灣新區管委會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并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應在公示結束后七個工作日內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由于擬聘用人員自身原因自愿放棄簽訂就業協議的,空缺的名額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2025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的解除就業協議,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國(境)外留學回國(境)或國內合資辦學頒發國外學歷證書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研究生、退役軍人未能在2027年7月31日前、2025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按規定有回避情形的,不能報考。
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招聘過程中請保持手機暢通,因無法聯系到考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5.新錄用人員由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分配到下屬學校工作并至少在本校服務滿3年,在前灣新區服務滿8年(包括試用期)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
6.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新區教育部門無關。
政策咨詢電話:0574-89280477、89280376。
人社、監督電話:0574-89280149、89280412。
上述電話請在工作時間聯系(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
附件1:寧波前灣新區公開招聘2025年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第三批)計劃表.doc
寧波前灣新區教育文體和旅游局
2025年4月8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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