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消防文秘人才隊伍建設,根據(jù)消防工作需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招聘原則,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消防文秘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招聘德才兼?zhèn)涞南牢拿亍?/font>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文秘崗位2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2.思想素質好,政治覺悟高,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3.性別不限,年齡18至35周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4.能熟練運用辦公軟件(word、excel、ppt),具備較強的組織策劃、協(xié)調溝通、綜合寫作和語言表達能力,團隊合作意識、親和力強;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紋身,無明顯不良癥狀和缺陷,無色覺異常;
6.同等條件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優(yōu)先聘用
(1)中共黨員;
(2)退伍軍人或消防退出人員;
(3)漢語言文學、文秘、新聞、法律等相關專業(yè)、具有3年以上相關行業(yè)從業(yè)經(jīng)歷;
(4)具有較強的公文寫作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有扎實的文字基礎能夠獨立完成撰寫公文;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名資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以及因違法違紀受處分,被原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
(4)因吸毒、賭博、嫖娼、尋釁滋事、酒駕、醉駕等接受過公安派出所行政或刑事處罰的;
(5)在本市范圍內,除家庭變故等特殊情況外,因個人主觀原因跨區(qū)域擇隊離職且空檔期未滿一年的(含本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在職人員);
(6)從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9日。(注:2024年文秘崗位招聘工作大隊因特殊原因未展開招錄,前期已報名的考生可參加此次招聘)
2.報名方式:
線下:凡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定證明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最近一個月的征信報告(詳版)、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以及相關崗位要求的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一樓辦公室報名。
線上:考生需在招聘公告中下載《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文秘崗位招聘報名表》,在電子稿中填好個人有關信息并上傳半年內免冠彩色照片,并附上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認定證明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最近一個月的征信報告(詳版)、相關崗位要求證書和輔證材料(不僅限于退伍證、榮譽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電子掃描件,根據(jù)自身意向發(fā)至報名郵箱(ycfcdd@163.com)。報名表填寫不規(guī)范、不準確的,報名不予受理。
注:只需通過線上或線下其中一種途徑報名即可,線上報名的考生需及時關注郵箱及電話等相關信息。報名表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考生有違紀違規(guī)、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招聘考試
考試時間:考生根據(jù)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工作人員的通知參加考試,招聘考點安排在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招聘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心理測試,筆試分數(shù)占比50%、面試分數(shù)占比50%。
1.所有考生需參加筆試:總分100分,限考1次,主要考察文秘崗位考生的公文寫作等專業(yè)技能。
2.面試采取結構化的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入職動機、思想穩(wěn)定性、過往經(jīng)歷、個人形象、言語表達、邏輯能力及職業(yè)認知度與適應能力等情況。
3.心理測評統(tǒng)一使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tǒng),每名考生僅限測試1次,由系統(tǒng)自動評判“合格”或“不合格”。測評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體檢
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shù)1:1.5的比例確定體檢入圍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統(tǒng)一在豐城市人民醫(yī)院進行體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結果以宜春市人民醫(yī)院出具的報告為準。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者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檢。復檢費用由參考對象自行承擔。體格檢查不合格予以淘汰。
(五)政治審查
體格檢查結束后,大隊參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進行政治審查,重點考核招錄對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經(jīng)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的政治情況。存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guī)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條款表述情形的,一律不予招錄。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自正式報到參加入職培訓之日起一個月內,由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續(xù)簽勞動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薪資待遇面議。伙食費參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執(zhí)行(不發(fā)放給個人);被裝費標準比照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標準執(zhí)行。
四、注意事項
(一)此次招聘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未委托任何代理機構或個人開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輔導用書,不收取任何報名考試費用。任何組織或個人以承諾推薦報名、確保聘用為形式的有償服務均與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無關,請報考人員謹防上當受騙。
(二)考生存在提供虛假材料或故意隱瞞事實,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招聘資格,作弊或參與組織作弊,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威脅、侮辱、誹謗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以及其他擾亂招聘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試招聘環(huán)節(jié)的通知及相關信息將通過公告、短信、微信群和電話等形式告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并保持手機通信暢通,并隨時關注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信息。因報考對象自身原因造成聯(lián)系不暢,由報考對象個人承擔責任。因考生自身原因缺席招聘考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監(jiān)督咨詢電話
豐城市消防救援大隊工作辦公室:0795-715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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