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充實我區教師隊伍新生力量,規范事業單位選人用人行為,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9]15號),經有關部門同意,靜安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現通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2025屆大學應屆畢業生;
(二)本市在職教師;
(三)社會人員(上述兩類人員以外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持有與崗位匹配的教師資格證(未持有教師資格證的2025屆大學應屆畢業生可憑在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已報名參加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證明報名應聘,但須于2025年8月底之前取得符合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
4.有海外留學經歷者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應聘語文和學前教育、學前保健學科者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二)中小學、幼兒園單位招聘條件見相關網站及各學校、幼兒園網站。
(三)上海行健職業學院、上海市靜安區業余大學招聘條件見相關網站及學校網站。
三、報名時間、方式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方式
1.相關信息發布在“上海靜安”門戶網站(https://www.jingan.gov.cn/)。
2.直接與學校聯系。
四、考試方法和內容
靜安區教育局委托靜安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開展招聘考試工作。用人單位擇優組織應聘教師進行綜合考評后,向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上報合格人員個人信息及面試評價表。靜安區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組織學科組專家對應聘教師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分“學科本體知識測試”和“教案撰寫”兩部分內容,筆試分數占綜合評價分的70%,面試分數占綜合評價分的30%,總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筆試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用人單位通知應聘教師為準。
五、其他事項
擬聘用教師須進行心理測試,委托專業人才測評機構進行。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和要求執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海靜安”門戶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六、招聘流程
見附件
七、2025年(第二批)招聘崗位
區教育系統2025年第二批教師招聘涉及81家事業單位,301個崗位。(具體崗位見附件及相關網站)
八、聘用方式和待遇
正式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享受單位同等人員待遇。
咨詢電話:62882426向老師
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局
附件:靜安區教育系統教師(本市在職教師、社會人員)招聘流程.docx
附件:靜安區教育系統教師(大學應屆畢業生)招聘流程.docx
附件:2025年靜安區教育系統招聘計劃含地址(第二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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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ingan.gov.cn/sy/004001/20250326/5129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