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藥品信息宣傳和發展服務中心為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掛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受理中心牌子。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為正處級,單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區。主要承擔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事項受理服務,監管數據的管理、開發應用及互聯網信息和交易的監測與分析,安全與科普宣傳及輿情監測分析,局機關后勤保障服務,全省系統干部教育培訓的規劃擬訂及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從業人員培訓、職務考評輔助、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及相關服務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崗位名稱 |
年齡 |
基本條件 |
專業/學歷 |
其他條件 |
培訓管理崗 |
45周歲及以下( |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履職的身體條件。 |
1.藥學類、中藥學類、生物醫學工程類、化學類、生物工程類、醫學技術類、生物科學類、公共管理類;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
1.具備藥械化領域相關培訓的設計、開發和實施能力; 2.品行端正,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和良好的溝通能力;3.具有一定的信息化應用能力,能夠參與信息化項目的實施和優化工作,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進行日常文檔處理、數據分析和報告制作; 4.有培訓相關經驗者優先。 |
二、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應于公告之日起至
2.資格初審及確定。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列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核通過后確定為入圍考試人員,并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二)考試
考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時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等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三)體檢和政審
體檢和政審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的要求和程序進行。
(四)聘用
聘用人員采用編外合同制管理,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三、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903293、88903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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