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國家郵政局所屬有關在京事業單位開展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根據崗位需求,分別招聘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人員。
(一)2025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畢業時須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均為報名應聘人員獲得的最高學歷所對應專業。其中,京內生源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京外生源須符合在京落戶有關要求。
(二)社會在職人員:畢業時已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可應聘。應聘人員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或符合在京落戶有關要求。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擁護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團隊協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六)根據北京市落戶政策有關要求,擬接收的國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中,京外生源碩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京內生源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社會在職人員年齡要求具體見崗位信息(附件1);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懲戒對象名單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6.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8個崗位,其中6個崗位招聘國內應屆畢業生,2個崗位招聘社會在職人員。招聘單位、具體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其中,有關崗位專業條件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考生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
(二)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將根據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考試。報考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負責,不按要求漏填、錯填或虛假填寫信息的,不予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如未達到該比例,將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是否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組織考試。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素質和運用有關理論、知識、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可進入面試。根據通過合格分數線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個崗位按照面試人數與聘用計劃人數不低于5: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同分的均進入面試)。若人選達不到相應比例,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面試
入圍面試人員接到電話通知后,持身份證、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有關資格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可進入考察。未按時參加面試或不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的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并電話通知參加。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項目,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機構進行。考察環節將視情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等方法,以便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產生的人選空缺,將視情況決定是否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六)確定人選及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擬招聘人選名單分別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郵政局以及用人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提供的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對于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規違紀處理規定》處理。
(二)報名時請按要求填寫聯系方式,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未入圍下一環節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筆試、面試開始前30分鐘未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筆試、面試資格。
本公告由國家郵政局人事司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010-88323134
附件:
1國家郵政局所屬在京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單位及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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