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72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湖州市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和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現就高層次人才招聘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全國范圍招引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國(境)外的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學科方向 |
湖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
水產 |
1 |
研究生/博士 |
水產動物醫學、水產養殖(病害防控研究方向),預防獸醫學(水產研究方向),水生生物學(病害防治研究方向) |
農業 |
1 |
研究生/博士 |
作物遺傳育種、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 |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勝任專業技術工作。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接受應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從
應聘者將《湖州市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掃描成PDF格式打包發送到應聘郵箱477031573@qq.com(聯系電話:0572-2076679),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命名為“應聘崗位+專業+姓名”,請【點擊下方“立即投遞/投遞簡歷”,即刻進行職位報名】。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
(二)資格審查
按規定對應聘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后向符合條件者發出面試通知。
(三)考核
考核形式采取面試方式,具體安排等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四)體檢
依據考核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考察
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
(六)公示聘用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指定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
1.應聘者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放棄錄用資格的,由我局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
2.對本次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農業農村局(組宣人事處)反映,反映電話:0572-2075190,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附件:1.招聘單位簡介
湖州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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