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省“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部署,充實我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廣州市海珠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名。詳見《2025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專業:
1.各招聘崗位的專業參照《廣東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有關專業詳細要求詳見報考熱點問答(附件3)。
2.學位種類、輔修專業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三)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考生類別:
1.2025年畢業生:是指在
2.非2025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
3.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招聘崗位考生類別為“2025年畢業生”的崗位,應聘人員不得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報考。招聘崗位考生類別為“不限”、“非2025年畢業的往屆生”的崗位,應聘人員可以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須提供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證明材料。
二、報考基本條件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七)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工作經歷、年齡、資格證等期限計算截至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8.現役軍人、非2025年畢業的全日制在讀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
(九)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確保在進入考察環節時能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無法在考察階段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請于
2.報名資格初審
由各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初審結果以報名系統反饋為準,不另行人工通知。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為預留可能需要的補充材料及招聘單位的審核時間,建議應聘人員盡早報名;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方可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1)應聘人員須誠信報考,所提交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系統填寫《報名登記表》,確保內容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學習工作、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所屬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等有關證明材料,在系統報名時上傳材料掃描件。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崗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2)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公開招聘各環節使用的身份證件須一致。
(3)各崗位擬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或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擬聘人數(另行公告)。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確認是否參加筆試。網上確認時間是
報名流程:網上報名—報名資格初審—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參加筆試。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和筆試地點:筆試初定
應聘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2.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從事崗位的能力,內容包括基本能力素質、行政職業能力、公共基礎知識等。
3.筆試成績: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排名。
(四)資格復審
確定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名單方法:從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招考崗位擬聘用人數和筆試成績高低順序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名單。未達上述比例的崗位,所有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應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具體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應聘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規定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復審方可參加面試。因應聘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報考人員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面試
面試人員范圍為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等參加面試(具體以面試通知書規定為準),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招聘崗位特點,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實操考核等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形式進行。
面試按抽簽順序進行,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不合格的,不計算綜合成績,不列為體檢人員人選。面試成績將在候分室向應聘人員公布,并由應聘人員在面試成績單上簽字確認。
(六)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5:5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為60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為體檢人員。如同一崗位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請應聘人員在面試結束后保持通訊正常,確保及時接收體檢通知。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相關規定實施,體檢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進行體檢的,不予進入下一環節。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環節。
(八)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相關規定實施,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業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公示期結束后,在三個月內未能根據招聘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錄聘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員按招聘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及上級有關規定聘用,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本次招聘崗位首次聘用合同期限統一為3年。同時實行試用期,非初次就業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初次就業人員的試用期為1年。
為便于單位管理,非廣州市戶籍應聘人員須在聘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七、有關情況說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保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招聘組織方無關。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三)應聘人員可在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時間段內聯系咨詢相關事項,其中:
1.涉及網上報名系統問題的,可聯系技術支持電話:400-020-1616。
2.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有疑問的,直接撥打附件1中招聘單位電話進行詳細咨詢。咨詢答復僅對公告內容給予解釋,不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3.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0-84232010;監督投訴電話:020-89017045。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廣州市海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附件1:2025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3.2025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熱點問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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