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隊伍建設,多渠道吸納優秀人才,充實、優化工作隊伍,提升服務質量,以適應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快速發展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精神,結合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202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身為賀州市政府采購招投標中心,于2007年5月11日經賀州市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2015年6月根據《關于設立賀州市政務服務監督管理辦公室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賀編[2015]8號)有關規定,更名為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19年9月2日根據賀州市編制委員會(賀編[2019]70號)的有關規定,加掛市政府采購中心牌子,是賀州市人民政府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為負責市本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場所管理,為進場交易活動提供場地設施、信息系統、政策咨詢和綜合服務。受委托組織實施市本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項目采購。負責組織開展建設工程、國有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國有林業產權等各項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受理各類交易項目投標(競買)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收取和退還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中心擬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及條件如下:
崗位名稱 | 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 | 年齡 | 其他 |
業務窗口服務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學位 ? | 法律/計算機 專業 | 20-30周歲 | 性別 不限 |
開標區現場見證服務 | 1 | 法律/計算機 專業 |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責任心較強,無違法亂紀行為,兩年以內未受到有關部門處理;
2.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關中級職稱的可視情況放寬年齡和學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服從工作安排,有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任職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行政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步驟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按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具體程序為:
(一)發布公告
2022年8月5日前通過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簡章。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7日,招聘時間為10個工作日。報名受理時間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地點:賀州市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科(八步區鞍山西路83-1號城投大廈五樓綜合科)。
2.報名要求
現場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填寫《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附件1),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近期免冠照片的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應聘人員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
1.面試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要求進行。
2.通過查看應聘人員資料、實際社會履歷、工作能力、獲獎情況和崗位匹配性,初步面試等內容,按1:3的比例遴選出參加面試人員。崗位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小于1︰3比例的,原則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對急需緊缺人才崗位的招聘不足1︰3比例的,經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研究同意后,可按實際應聘人數確定。
3.面試采取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測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6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考察人。
4.經面試確定的擬聘用人選,當場與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如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則由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應聘者綜合素質的優劣確定擬聘用人選;出現應聘人員放棄、違約情形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六、體檢與考察
確定為擬聘用的人選,擬于9月由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標準按照考錄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相關要求組織開展。出現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體檢、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七、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在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對公示期反映有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該崗位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選;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詢及監督
本次招聘具體事宜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賀州市政府采購中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5137812(賀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科,聯系人:李金玉)
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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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gzyjy.gxhz.gov.cn/gzdt/t129026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