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面試、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
(一)招聘崗位:辦公室文秘、黨建工作。
(二)學歷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
(三)專業要求:不限專業。
(四)年齡限制:18周歲以上至3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
(五)招聘人數:1人。
(六)經驗要求:能勝任該崗位,有相關經驗,能吃苦耐勞。
三、招聘條件
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四)具有勝任該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
(六)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間內攜帶個人簡歷到鐘山區水西南路1號廣安大廈三樓進行投遞報名。
報名時間:
(二)面試時間及地址:
報名成功后將以電話形式通知具體面試時間。面試地址:鐘山區水西南路1號廣安大廈三樓。
(三)咨詢電話:0858—8777016,聯系人:張女士
五、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四)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五)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六)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七)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六、辦理聘用手續
面試工作結束后將以電話形式告知面試通過人員。被聘用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招用職工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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