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人才和創新“栽樹工程”,加快集聚高素質人才隊伍,構建面向未來的產業體系,以數字賦能推進實體經濟轉型,以人工智能促進產業融合聚變,努力建設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卓越城區,根據《關于深化實施“3315系列計劃”加快引進集聚高層次人才和高端團隊的實施意見》和《海曙區優化“百創匯海”人才集聚工程加快引進集聚高端工程師人才和團隊的實施意見》精神,決定實施“百創匯海”項目(“甬江人才工程”儲備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與重點
聚焦海曙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突出“以數字賦能推進實體經濟轉型,以人工智能促進產業融合聚變”,面向海內外引進契合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發展前景較好的現代產業領域項目,主要聚焦科技創新與城市經濟兩大領域。其中科技創新圍繞數字經濟、先進制造業等核心產業領域,重點支持高端裝備、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航空制造、軍民融合等產業;城市經濟領域圍繞數字經濟、生產性服務業等核心產業領域,重點支持電子商務、港航物流、金融保險、文教衛體、專業服務、規劃設計、科技服務、時尚創意、現代農業等產業。
二、申報類型與條件
2022年“百創匯海”項目設創業團隊、創新團隊、創業人才、創新人才(含外裔創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四類項目,并下設卓越工程師專項與青年人才專項,具體條件為:
(一)創業團隊
創業團隊項目應擁有關鍵核心技術,有望提升海曙產業水平,引領帶動產業發展,產生較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
2.帶頭人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
3.帶頭人(自然人)須為企業創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帶頭人及核心成員(自然人)合計持股比例需超過50%。
4.科技創新領域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貨幣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帶頭人(自然人)實際到位的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城市經濟領域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帶頭人(自然人)實際到位的貨幣出資不少于50萬元。
5.團隊創辦的企業須在海曙實質性運營并承諾獲得資助后10年內不搬離海曙。
(二)創新團隊
創新團隊項目應擁有較顯著創新業績或較大創新潛力,依托海曙企事業單位全職開展創新成果轉化或研發,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應包括1名帶頭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員,
2.帶頭人一般
3.團隊依托單位運行狀況良好,技術創新體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為團隊創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資金和研發設備,以及落實項目產業化所需的各類要素。
4.團隊引進后應全職在依托單位連續工作5年以上。
5.團隊依托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創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東不得作為帶頭人或成員申報創新團隊。
(三)創業人才
1.一般應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較高業內影響力,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創業人才應在
3.科技創新領域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創業人才(自然人)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城市經濟領域的企業實際到位注冊資金中創業人才(自然人)貨幣出資不少于50萬元;
4.人才創辦的企業須在海曙實質性運營并承諾獲得資助后10年內不搬離海曙。
(四)創新人才
1.一般
2.創新人才應在
3.需依托海曙企事業單位,開展創新成果轉化或基礎研究,依托單位運行狀況良好,技術創新體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為創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資金和研發設備。
(五)卓越工程師專項
卓越工程師專項僅支持科技創新領域項目申報,分為創新、創業兩個類別,申報人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原創研究、產業化應用研究等方面處于世界前沿,活躍在創新創業一線,近5年內取得重大創新突破的(青年)頂尖人才,近年已來海曙工作或計劃來海曙,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原則上65歲以下諾貝爾獎、菲爾茨獎、圖靈獎、沃爾夫獎、拉斯克獎、阿貝爾獎、泰勒獎、克拉福德獎、格拉芙獎、科學突破獎、未來科學大獎等國際性重大科學技術獎項獲得者,以及美英德法日加澳等發達國家科學技術頂級獎項獲得者;
2、原則上60歲以下近兩年在世界知名大學、科研機構(本年度排名前100位)任職的全球著名科學家,以及世界一流科技型企業(主要指世界500強企業、全球科技公司前100強)總部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
3、原則上60歲以下掌握核心關鍵技術且取得同行公認擁有突出成就(一般為近5年在本領域國際前20名)的頂尖人才(主要包括美英德法日加澳等發達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會員),以及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科技管理類頂尖人才;
4、在世界大學排名任一權威榜單前100高校,或在發達國家的國家實驗室擔任過相當
5、近5年內入選《麻省理工科技評論》年度35周歲以下的全球(或中國區)最佳35名創新人才、世界經濟論壇青年科學家、《科學》雜志年度青年科學家,以及獲10名以上同領域頂尖人才聯名推薦的40周歲以下優秀青年科學家;
6、與上述人才層次相當,擁有極高行業公認度和國際影響力的(青年)頂尖人才。
(六)青年專項
青年專項僅支持科技創新領域項目申報,團隊項目帶頭人及核心成員、人才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其中,青年創新團隊項目帶頭人及核心成員、青年創新人才項目申報人均需取得博士學歷學位,其他申報條件與雙創團隊或雙創人才項目相同。
三、主要扶持政策
1.雙創團隊項目:入選團隊分A、B、C、D四個層次,其中,入選科技創新領域的,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項目資助;入選城市經濟領域的,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項目資助。
2.雙創人才項目:入選科技創新領域的雙創人才項目,給予一次性100萬元項目資助;入選城市經濟領域的雙創人才項目,給予一次性50萬元項目資助。
3.卓越工程師專項:對入選的科技創新領域的頂尖工程師人才給予1000萬元項目資助。
4.青年專項:入選的團隊或人才,參照雙創團隊、雙創人才給予項目資助。
5.其他資助:入選的創業類團隊(人才)項目還可享受場租補貼、貸款貼息、成長升級等獎勵資助,以及在人才住房、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的政策保障。
四、申報遴選程序
1.項目申報。
2.資格審查。對引進人才的身份、年齡、護照、國籍、學歷、經歷和業績等申報資料等進行審查。
3.專家評審。組建專家評審團隊,對通過初選人才和團隊項目進行書面技術評審及答辯評審,擇優確定建議人選,
4.盡職調查。委托第三方風險投資機構,對評審推薦的創業項目情況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核實調查。
5.審定資助。建議人選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確定最終入選名單并發文公布。
五、其他事項
(一)特殊程序
符合特殊程序相關條件的人才或團隊,可填寫《“百創匯海”項目特殊程序申請表》(見附件),并上傳至申報系統的附件材料中。
1、直接進入終評
符合申報要求,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或團隊,可申請直接進入終評環節:
(1)獲《寧波市人才分類目錄》中同領域頂尖人才書面推薦的40周歲以下人才;
(2)由寧波工業互聯網研究院、寧波市智能制造技術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寧波人工智能研究院、寧波智能技術研究院、寧波中星中東歐新材料研究院等區內重點產業技術研究院或產業工程師協同創新中心引進并擇優推薦的人才或團隊;
(3)上年度通過海曙區申報入選國家級引才工程的人才領銜的團隊,或所在單位推薦的人才或團隊;
(4)上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產業技術研究院(以市科技局提供名單為準)引進并擇優舉薦的人才或團隊;
(5)“大優強”、單項冠軍、制造業“雙三十”、上市企業引進的創新類項目入選市“甬江引才工程”或“百創匯海”人才集聚工程并順利通過驗收后,企業擇優舉薦的新引進的創新團隊。
2、直接認定
符合申報要求,已全職來海曙工作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或團隊,經區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核并由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可直接入選“百創匯海”人才集聚工程:
(1)在QS、U.S.News、THE、ARWU四大權威世界大學排名任一榜單前200的海外高校,以及發達國家(美英德法日加澳,下同)的國家實驗室或知名科研機構擔任過相當
(2)取得海外博士學歷學位后,在QS、U.S.News、THE、ARWU四大權威世界大學排名任一榜單前200的海外高校、發達國家的國家實驗室或知名科研機構擔任過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不含博士后)3年以上的40周歲以下人才;
(3)由在海曙工作的同領域頂尖人才、省“鯤鵬行動”計劃或市“甬江引才工程”鯤鵬人才專項入選人才書面舉薦的團隊成員;
(4)上年度績效考核優秀的產業技術研究院(以市科技局提供名單為準)引進并擇優舉薦的人才;
(5)“大優強”、單項冠軍、制造業“雙三十”、上市企業引進的創新類項目入選市“甬江引才工程”或“百創匯海”人才集聚工程并順利通過驗收后,企業新引進并擇優舉薦的人才;
(6)上年度申報市“甬江引才工程”創業類項目并進入終評環節但未入選的人才或團隊;
(7)由區委人才辦或上級人才辦認定的海內外人才科創大賽上獲得前三名的人才或團隊;
(8)由“翠柏里”創新街區內教育科研機構、新型產業研究院和高新技術企業全職引進并擇優舉薦的高水平產業工程師和科技領軍人才。
3、簡易評審
符合申報要求,且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人才或團隊,可提出簡易評審申請,申請全年受理。
(1)符合省“鯤鵬行動”計劃、市“甬江引才工程”鯤鵬人才專項或“百創匯海”人才集聚工程卓越工程師專項申報條件的頂尖人才。
(2)由甬江實驗室、中科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寧波大學、東方理工高等研究院、寧波諾丁漢大學引進并擇優推薦到海曙落地的人才或團隊,以及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平臺引進并擇優推薦到海曙落地的人才。
(3)由區招商中心擇優推薦的重點招商項目。
(4)由翠柏里創新街區指揮部擇優推薦的落地在街區范圍內的青年雙創人才或團隊。
(三)申報限制
人才和團隊(含帶頭人和成員)申報“百創匯海計劃”時,每次僅能申報一種類型,不得多類型申報,累計申報次數不超過2次(除研究成果、技術水平有重大創新突破外)。已列入區級計劃以上人才不再作為申報對象。
(四)申報承諾
申報人要認真填寫相關材料并在申報書承諾欄簽名,確保上報信息和證明材料全面客觀、真實準確,項目申報材料將作為后續項目評估管理的重要依據;落戶后,應將主要精力放在海曙區項目上,不得在異地申報同類項目。
(五)經費撥付
獎勵資助經費撥付程序按照《“百創匯海”人才集聚工程實施細則》實施。
本公告由海曙區委人才辦、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公告咨詢聯系人:
聯系方式:0086-574-89188218、0086-574-55889297、0086-13175929928
郵箱:hsqrczx126.com
中共寧波市海曙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寧波市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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