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選人用人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增強縣屬國有企業的生機和活力,滿足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多樣化人才的需求,提高縣屬國有企業人員隊伍整體素質和專業化水平,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及名額
本次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計劃選聘崗位為:尋甸城鄉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1名,尋甸城鄉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3名,尋甸城鄉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1名,具體以實際選聘為準。
二、選聘范圍
(一)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事業人員(一旦聘用需辭去原有職務)。
(二)具有國有企業、規模以上民營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經歷的人員。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作風嚴謹,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應聘者一般應具有縣(市、區)以上國有企業(國有平臺公司)中層正職及以上職務任職經歷;
3.熟悉現代企業經營管理,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戰略決策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和市場應變能力,工作業績突出;
4.應聘者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50周歲,年齡及任職年限的計算截止2022年8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聘用崗位有執業資格或者職稱資格等要求的,應具有國家有關行業管理部門頒發的執業資格或者職稱證書;
7.符合任職回避等有關規定;
8.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任職資格
1.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任職資格:
(1)年齡:30歲—45歲;
(2)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濟、管理、農學、法律等相關專業,同等條件下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優先;
(3)政治面貌:不作限制,同等條件下中國共產黨黨員優先;
(4)工作經歷:具有3年以上同等崗位工作經驗或5年以上國有企業(國有平臺公司)高層管理經驗;
(5)能力素質:具備較強的領導能力、組織能力、決策能力、統籌能力和談判能力,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企業管理能力,善于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
(6)知識技能:熟悉現代企業管理模式,熟悉招商運營、投融資管理、資產經營、資本運作等知識,熟悉公司法、財務管理和勞動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
2.副總經理任職資格:
(1)年齡:30歲—45歲;
(2)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企業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關專業,同等條件下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優先;
(3)工作經歷:具有5年以上國有企業(國有平臺公司)工作經驗,并且具有3年以上國有企業(國有平臺公司)管理工作經驗;
(4)能力素質: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判斷與決策能力、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行業影響力、計劃與執行能力;
(5)知識技能:熟悉管理學、經濟學,掌握營銷、市場策劃、財務、法律等方面知識。
3.財務總監任職資格:
(1)年齡:30歲—45歲;
(2)學歷: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財務管理、會計學等相關專業,具有會計、經濟、審計中級及以上職稱,同等條件下具有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資格證的優先;
(3)工作經歷:具有3年以上會計、財務工作經驗,同時擁有銀行從業背景,熟悉國家金融政策、融資類型及發債業務的優先;
(4)能力素質: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能完成并組織財務預算、財務分析、成本和費用控制工作,并有較強的與財稅、發改等部門溝通協調的能力,能為公司在重大項目預算、決算、稅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議;
(5)知識技能:掌握會計學、企業管理、金融法規等相關知識,并熟悉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融資渠道。
確因工作需要或者特別優秀的人才,經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名: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具體內容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2.因個人原因,曾導致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不善,發生安全、質量等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虧損,或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3.個人在企業經營管理活動中有重大弄虛作假記錄的;
4.國家法律法規、黨紀政紀和有關政策另有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人員職務的;
5.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或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立案審查的;
6.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
7.不符合選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四、選聘方式和程序
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包括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業績評價、面試答辯、考察及公示、討論決定等環節,具體如下:
(一)發布公告(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6日)
采取網上發布選聘公告,選聘公告在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官網(http://www.kmxd.gov.cn/)、尋甸融媒、尋甸黨建微信公眾號發布。本次選聘主體為尋甸城鄉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由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開展。
(二)報名(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網絡報名方式受理。
現場報名:需攜帶以下材料到現場報名地點報名:①招聘報名表一份(附件2,需本人親筆簽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企業工作經歷證明、任職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④任職需要的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提供材料真實性承諾書一份(附件3,需本人親筆簽名);⑥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3張。
網絡報名:采用郵件投遞報名資料的方式進行。報名資料發送至郵箱xdrcb204@163.com,發送郵件命名統一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聯系電話。需提供的郵件資料為:①招聘報名表(附件2,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②最高學歷證書掃描件;③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④企業工作經歷證明、任職經歷證明掃描件;⑤任職需要的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⑥提供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⑦近期免冠1寸電子證件照。
注意事項:網絡報名人員報名資料發送至郵箱后,請電話核實確認。
現場報名地點:尋甸縣委組織部會議室(縣委大院2樓,聯系電話:0871-62661618)。
(三)資格審查(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報名時同步開展資格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報考條件對報考者提供的資料是否符合應聘資格進行詳細初審。初審主要審查其報名材料(包括各種證件、證書和證明材料等),資格審查通過后報領導小組備案進入業績評價和面試答辯環節。
(四)業績評價(2022年9月26日)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進行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依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評價,重點對個人綜合素質、專業技術能力以及技術的實用性及預期效益進行量化評估,判斷被評價者是否具備崗位履職能力和工作成效。
(五)面試答辯(2022年9月27日)
由面試小組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對面試答辯人員進行面試評分,面試答辯滿分100分,按60%計入總成績。面試時間與地點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面試考核內容:儀容儀表、修養、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責任心和協作精神、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領導水平、綜合素質測評等項目。領導小組選定相關人員組成面試小組,面試小組由7人組成,具體負責面試相關工作。
(六)考察及公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1日)
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選聘職位分別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確定為考察對象的考試成績向社會公布。
(七)討論決定(2022年10月14日前)
由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研究提出任用建議,由縣國有企業黨工委按照干管權限依照有關法規和程序辦理試用手續,并分別報縣委、縣政府備案。經組織考察,認為某個職位無合適的人選,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該職位可空缺。
五、薪酬待遇
對公開選聘的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均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內,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崗位待遇。試用期滿后,按照干管權限對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經考察能勝任本職的,依法履行正式聘任手續;經考察不能勝任本職的,按聘用協議予以解聘。相關待遇如下:
董事長兼總經理崗位稅前薪酬范圍為30—60萬元;
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崗位稅前薪酬范圍為29—53萬元;
副總經理崗位稅前薪酬范圍為24—48萬元;
財務總監崗位稅前薪酬范圍為24—48萬元。
上述崗位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年度考核)收入組成。其中:
基本年薪是指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年度基本收入,其他副職根據主要負責人基本年薪作相應調整,即:董事長兼總經理的基本年薪暫定為30萬元/年,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的基本年薪暫定為29萬元/年,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的基本年薪暫定為24萬元/年。基本年薪不與企業綜合業績考核結果掛鉤。
績效年薪是指國有企業負責人與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結果掛鉤的收入,根據年度綜合業績考核結果,由國有企業黨工委報縣政府研究確定。
六、任期與退出
(一)選聘的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實行任期制,3年為一個任期(含試用期)。每年度均開展年度考核,考核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國有企業黨工委負責,各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對選聘人員進行考核。任期內連續三年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并重新簽訂聘任協議,辦理聘用手續。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不再辦理聘用。
(二)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的,辭去董事長或總經理職務,需提前3個月向縣國有企業黨工委提交申請,辭去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職務的,需提前1個月向縣國有企業黨工委提交申請。由縣國有企業黨工委綜合研究,按照程序開展解聘相關工作,并報縣委、縣政府備案。
(三)建立健全市場化選聘高級經營管理人員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暢通退出渠道。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國有企業黨工委研究按程序開展解聘相關工作,報縣委、縣政府備案:
1.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或未完成目標任務的;
2.聘任期內有重大失誤,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后果的;
3.身體狀況不能勝任崗位工作需要的;
4.聘期內發生違紀違法行為影響任職的;
5.縣政府、企業董事會認定的其他重要情形。
七、選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選聘崗位條件審核報名人員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不得無理由拒報。
(二)選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各級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三)嚴格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選聘過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違反公開選聘有關規定行為的。
八、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體檢、考察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討論決定聘用后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疫情防控
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在選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應聘者“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均為綠碼,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應聘者須在現場面試答辯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做好每日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疫情期間,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請廣大應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此次選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在選聘過程中如有違紀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監督電話:0871—62662236(縣紀委縣監委)
(四)本公告未盡事項由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尋甸縣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尋甸縣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職位要求表
附件3.尋甸縣縣屬國有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公開選聘報考誠信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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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kmxd.gov.cn/c/2022-09-15/6209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