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天府中央法務區建設發展要求,為服務推進法務區建成國內一流、世界前列“法學+”人才培養基地,決定面向全國遴選組建四川省法學教師專家智庫。現將遴選入庫專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
全國各高校、各科研院所中從事法學教學、法學研究的教師專家學者。
二、遴選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二)具有博士以上學位,受過系統的法學理論教育并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和較強實際工作能力,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研究領域具有專業影響力;
(三)具有副高級以上(含)法學類專業技術職務;
(四)無犯罪記錄,近3年未受過黨紀處分、行政處分或者行業處分;
(五)年齡原則上在30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三、遴選方式
(一)遴選采取個人自愿申報、單位推薦、綜合遴選的方式進行。申報人填寫四川省法學教育專家智庫人員報名表、報名匯總表(見附件),紙質版蓋章后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scsdfxy@sicnu.edu.cn。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四川師范大學法學院,陳紅、王梓合,028-84760553;四川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唐曉輝,028-86115370。
(二)報名截止時間為
四、智庫專家職責權益
(一)智庫專家應積極發揮各自專長,在教育重大決策、教育立法、教育行政執法、教育行政復議、教育法律援助、教師培養培訓等方面提出專業性、指導性建議和意見,提供法律風險評估、重大案件司法服務;
(二)在“八五”普法中發揮重要作用,根據有關安排就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特別是教育法律法規的“立、改、釋”,對教育系統管理干部、教師、在校學生進行培訓宣講;
(三)對教育制度改革、規范建設提供專家意見,以及其他與依法治省、依法治教方面相關的專家咨詢意見;
(四)智庫專家實際承擔上述工作的,可根據工作內容與性質獲取勞動報酬。專家庫專家可享有參加教育系統相關工作及培訓的優先權,參與全省集中組織的教育督查調研、教師培養培訓、法治宣講及其他學術活動。其差旅費等由組織單位按相關規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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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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