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察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管主辦,于2019年完成中央文化企業公司制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出版社始終堅持“立足檢察,面向社會”的出版方針,以檢察理論與實務、法律圖書出版為主,同時配合本版圖書出版音像、電子、互聯網制品,已形成鮮明的出版風格和品牌特色,在宣傳法治成果,弘揚法治精神,推動法治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才。
一、應聘人員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檢察事業和出版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應屆生須為2022屆畢業生;
5.社會在職人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7.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開除黨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9.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崗位
(一)圖書編輯5名
崗位職責:1.負責法律專業書稿的選題策劃及審讀、編輯加工、封面文案撰寫等工作;2.負責對書稿的設計、排版、校對、印刷等環節進行溝通協調;3.參與新媒體宣傳工作;4.完成所負責項目的統籌安排,跟進圖書出版,負責撰寫編輯圖書的營銷文案以及全流程相關各環節工作。
資格條件: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法學(法律碩士)專業,2022年應屆畢業;2.熱愛出版工作,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3.專業基礎扎實,在所學專業領域有與學歷相符的見解和知識;4.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策劃編輯能力;5.法理、刑事法、民商法、經濟法專業,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者優先;6.社會在職人員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數字編輯1名
崗位職責:1.負責出版社官網、電商平臺、微信公眾號、社辦公網絡等運營維護;2.負責出版社新規劃信息系統、數字產品等需求調研,組織并參與系統產品開發測試等工作;3.負責協調社外技術人員做好網絡視頻課程的錄制工作;4.完成領導交辦與崗位相關的其他工作。
資格條件:1.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2.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協調能力;3.熟悉掌握JAVA、JSP等技術開發,熟悉HTML、JavaScript、XML和Oracle、SQL、MySQL等數據庫技術;4.熟悉網站運營、服務器管理、網絡管理及網絡安全防控技術;5.有數字出版產品開發及項目建設經驗者優先。
(三)財務會計1名
崗位職責:1.負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2.做好資金管理工作,審核各項開支;3.負責各種財務報告的編制、審核、分析工作。
資格條件:1.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2.熟悉經濟、財會法律法規,熟知財務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具有較全面的財會專業理論與實務知識;3.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溝通交流能力;4.熱愛財務工作,品行端正、廉潔自律、嚴守機密、堅持原則;5.具有中級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職稱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者優先;6.社會在職人員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國企五年以上財務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工作待遇及相關要求
工作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香山南路109號。
薪酬待遇:正式聘用后年薪資12萬元以上,享受法定節假日、“六險一金”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方式:請將報名材料以“應聘崗位+姓名”命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發送郵件至zgjccbszp@163.com。報名時間截止到
2.報名材料:社會在職人員須提供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個人簡歷、畢業生推薦表和學校教務部門統一打印蓋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根據發布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其間可能根據需要請應聘人員補充有關材料。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
(三)考試
筆試和面試在京舉行,具體時間、地點和其他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用書和范圍,總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參加考試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缺少證件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2.采取結構化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人員可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應根據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對于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以及本人明確表示不參加面試的,按該崗位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如面試當日有應聘人員不到或放棄,缺位不再遞補。
3.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崗位的體檢、考察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按照報名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標準原則上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3.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考生本人自愿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或者研究取消該招聘崗位或核減公開招聘人數。
(五)公示和聘用
1.堅持公平公正、人崗相適、優中選優,深入比選,經我社領導班子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檢察出版社官方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聘用人選,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招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簽訂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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