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院審判執行工作需要,營山縣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名(勞務派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聘用制(非在編)法官助理1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3.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放寬至40歲以下;
4.具有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有較強的語言表達、文字綜合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能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曾被用人單位開除或被辭退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本人或直系親屬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7.本人親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從事律師工作或有其他任職回避情形的;
8.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招聘對象及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比例折算綜合成績(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04日。
2.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將報名需提供的材料掃描或拍照成jpg格式壓縮后,以“姓名+手機號碼”命名發送至郵箱411924193@qq.com。
考試時將網絡報名所提交的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交到本院政治部。?3.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等復印件;準確、如實填寫《營山縣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見附件,請以電子形式填寫后用A4紙打印并親筆簽名,貼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報考信息表的電子版一并提交。
(二)資格審查
工作人員將對考生網絡報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將通過電話通知筆試和面試時間。報名者需誠信報考,不得弄虛作假,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證明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考試
1.考試方式: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占60%,面試占40%),2人以上符合報名條件的安排考試,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人員參加面試。筆試成績60分為及格線,若及格人數未達到進入面試人數比例,則取消招聘名額。根據筆試、面試成績折算后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錄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由營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電話通知。
??2.考試試題:筆試為法律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裁判文書寫作,面試側重考核應試者的自我認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臨機應變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四)體檢
1.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并增加毒檢項目。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2.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考察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按綜合成績高低從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現場審查被考察對象報名資料原件,以及是否符合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招錄條件。被考察人員如持有律師證或律師實習證的,需在辦理入職前注銷掛靠律所手續。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按綜合成績高低從報考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過考察組考察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在營山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試用及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用人員安排至業務庭室工作,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結束后進行轉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合同,聘用至營山縣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期限為1年,考核期滿且合格進行續簽。
五、薪資待遇
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等級工資和學歷工資相結合的計薪方法,每年年底進行績效考核,發放績效獎金。年薪人均約6萬元以上(含差旅費、五險一金、體檢、工會、用餐補助等)。聘用制法官助理享受本院聘用人員其他同等待遇、福利,如工作日食堂供應早中晚三餐,參加工會、團建、文化、體育活動等,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除體檢費用外,不收取報名費用,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二)報名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視為主動放棄。
(三)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在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自覺接受疫情防控相關檢查,如實報告個人情況,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同時取消報考資格。
(四)本公告由營山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17-8318234。
營山縣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下載: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yingshan.gov.cn/zwgk/fdzdgknr/zkly/t_1738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