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宜賓市委黨校擬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符合本考調公告及相關職位(崗位)條件要求的市級機關、市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冊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事業人員。
二、考調崗位
本次考調名額12名,其中,參公人員6名,具體職位詳見《中共宜賓市委黨校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表》(附件1);事業人員6名,具體崗位詳見《中共宜賓市委黨校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崗位表》(附件2)。
三、考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群眾公認;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日期為此次考調報名的第一日。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調職位(崗位)職責。
4.具備考調職位(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職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其中最低服務期限可計算截止于擬考調人選公示期結束之日);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相關規定有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調程序
(一)報名、資格審查和職位(崗位)調整
1.報名。凡是符合條件的同志,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均可報名。報名人員于
2.資格審查。市委黨校人事科對報名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職位(崗位)要求的,將取消其考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職位(崗位)調整。考調面試開考比例為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適當放寬,但最低不得低于3:1。經調劑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計劃。職位(崗位)調整情況將及時通知,報考了取消職位(崗位)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崗位)。
(二)組織測試
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職位適應性和綜合分析、解決實際問題及語言表達等能力。事業人員崗位采取專業技能考評,主要考察應試者的專業技能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測試結束后,根據成績高低差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對象人數與考調名額之比一般為2:1,對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崗位),適當降低差額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崗位),考察后結合人選情況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下一環節。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崗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
體檢在省上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五)試用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單位頂崗試用1個月。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由本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和調動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研究后等額確定擬調對象,報送市委組織部審核后,對擬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因擬調對象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考調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相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調組織實施過程將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三)本次公開考調職位(崗位)的具體條件,由市委黨校人事科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831—2379880,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附件1:中共宜賓市委黨校公開考調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職位表
附件3:中共宜賓市委黨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宜賓市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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