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平縣紫金水電有限公司是由福建省上杭縣汀江水電有限公司占股52%(國有控股企業)和紫金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H股上市公司)占股48%組建的國有控股水力發電企業,注冊資本為6000萬元。主要經營業務:水力發電。公司所屬武平東留電廠裝機容量為25000KW,設計多年平均發電量約8200萬KW.H.因武平東留電廠工作需要,我司擬計劃公開招聘福建省武平縣紫金水電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經研究,現就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在武平縣和上杭縣境內。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3.遵守紀律,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職業道德、職業素養和敬業精神;
4.符合以下各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等。
5.服從單位的工作安排,能勝任本職工作;
6.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資格條件要求
序號 |
用人單位 |
崗位名稱 |
招聘 人數 |
性別 |
專業要求 |
任職資格條件 |
考試形式 |
1 |
武平縣紫金水電有限公司 |
東留電站水庫運行管理 |
2 |
男性 |
土建類中:土木工程; 水利類中:水利水電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管理,河務工程管理。 |
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內(1981年11月以后出生),如有五年及以上中型水庫運行調度經驗者可放寬至50周歲(1971年11月以后出生)。具有水利工程監測中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優先聘用。 |
專業技術知識面試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3.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招聘到國有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等政策法規的人員、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招聘考試、考察、體檢、研究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
2.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到上杭縣汀江水電有限公司企管部(地址:上杭縣二環路汀江大廈五樓,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13806995611)報名,報名時需提交須提交所應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即:身份證、學歷、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等),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武平縣紫金水電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報名時所收取的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2)網上報名:將現場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掃描后以電子版方式發送至tjsd3831038@163.com郵箱。
(3)無法現場報名的人員可將現場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復印,以快遞方式郵寄,郵寄地址:上杭縣汀江水電有限公司企管部(上杭縣二環路汀江大廈五樓,聯系電話:13806995611,聯系人:陳先生)
(二)資格審查
由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收取相關報名材料。報名結束后,由公司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人員進行復審。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以復審結果為準,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招聘考試。
(三)招聘考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考試工作由公司組織進行,考試形式為面試。具體招聘考試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確定的最后1名人選考試成績同分數,則按照符合崗位優先條件、崗位工作經歷時間長、職稱(務)高、學歷高、年齡小的優先順序確定考察人選。
2.考察人選由公司按有關規定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對考察人選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上述規定的招聘條件要求進行審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五)體檢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接到通知后,自行到醫院進行崗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成績排名等額遞補。
(六)公示
公司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研究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等進行5天公示。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崗位聘用人員。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1.經過規定程序確定的聘用人員,應按照公司規定的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并到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公司聘用人員的管理和薪酬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3.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4.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1年內因各種原因離職的,公司可按上述辦法在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依次遞補聘用人員。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福建省武平縣紫金水電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福建省武平縣紫金水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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