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中發[2021]33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魯辦發[2017]49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印發的《山東省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辦法》(魯法委發[2021]4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啟動淄川區法律專家庫成員和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成員的遴選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法律專家庫入選范圍
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黨校、律師事務所、區直有關部門等機構中,從事憲法與行政法學、法理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黨建領域等學科的法學專家、法律實務和黨務工作者。
對于具有行政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土地資源管理、經濟發展、城鄉建設、科技教育、投融資、信訪維穩、股份改制、金融證券、合同糾紛、涉外事務、黨內法規等黨委、政府涉法事務處置經驗的優先考慮。
二、法律專家庫入選標準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受過系統的法學專業教育,具有較高專業理論水平或豐富實務經驗,在所從事的教學、研究、實務等領域有一定影響和經驗的專家學者,或者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的律師;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紀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未受過黨紀、政紀、法律和行業等相關處分;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博士學歷或在專業領域內有一定影響的專家,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法律專家庫成員遴選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紙質材料一式貳份,電子版彩色PDF一份):
1.登錄淄川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欄下載《淄川區法律專家庫人選報名表》并如實、準確填寫,粘貼2寸近期免冠彩色紅底照片;
2.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律師執業證、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研究成果等能夠證實符合入選條件的資料復印件;
3.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報名時間截止至
上一屆淄川區法律專家庫成員(含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應當重新申報。不申報的,視為自動退出。
(二)初審
區委、區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在有關專業領域的影響及個人職業操守,并考慮年齡結構、行業比例等因素,確定擬入選淄川區法律專家庫人員名單。
(三)公示
區司法局通過淄川區政府門戶網站,將擬入選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日。期滿無異議的,區司法局正式向社會公布入選人員名單,建立本屆淄川區法律專家庫。
四、法律顧問委員會成員遴選程序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魯辦發[2017]49號)和《淄博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實施細則》(淄辦發[2017]72號)等規定,結合區委、區政府工作需要,評審小組從法律專家庫中遴選若干符合條件的律師和專家,經過評審等程序,報區委、區政府批準后,聘任為法律顧問。
五、其他事宜
整個遴選工作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有關
規定進行,確保公平公正。報名者要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聯系人:沈艷冰聯系電話:0533—5165095
聯系地址:淄博市淄川區文匯街3號(淄川區司法局)
郵編:255100
報送郵箱:sfjxzzfjd2022@163.com
淄川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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