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的規定,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擬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面向社會、自愿報名、雙向選擇、困難援助的原則;堅持“優先安置特困人員”的原則。
二、崗位設置
各機關事業單位開發的輔助性崗位(具體崗位見附件1),每人限選一個崗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法定勞動年齡內、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擁有焦作市戶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安置零就業家庭成員等。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盡職盡責,吃苦耐勞;
3.身體健康,符合所報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國家統招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焦作市人民路809號陽光大廈B座展覽中心三樓),聯系電話:2118717。
(三)報名材料
1.符合條件人員需持身份證、畢業證、社保卡、《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已在網上進行失業登記沒有領取紙質《就業創業證》的人員,現場由工作人員查詢)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2.《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需標識為就業困難人員,并體現有一次求職記錄。
3.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報名現場填寫《公益性崗位申請登記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資料。
報名實行承諾制,個人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予以承諾。
(四)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人員不符合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供需對接(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按照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其他就業困難人員的順序進行推薦。面試環節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由市人才交流中心通知用人單位確定面試時間并組織面試,經雙方選擇,確定擬聘用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在安置環節連續3次拒絕到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的公益性崗位工作的,不再作為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用人單位連續3次拒絕安置與崗位相適應的就業困難人員的,則取消該單位本年度公益性崗位用人資格。
(六)擬用公示
就業困難人員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并通過人才交流中心初審匯總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焦作市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就業援助協議》,接續社會保險關系,開展崗前培訓。
五、工作待遇及用工期限
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確定工資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月(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
公益性崗位援助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具體援助期限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協商確定。
附件1:
2023年大學生公益性崗位計劃表
序號 |
單 位 |
使用計劃數 |
1 |
焦作市水利局 |
1 |
2 |
焦作市歸國華僑聯合會 |
1 |
3 |
焦作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
2 |
4 |
焦作市司法局 |
1 |
5 |
焦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1 |
6 |
焦作市金融工作局 |
1 |
7 |
中共焦作市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 |
1 |
8 |
焦作市財政局 |
3 |
9 |
焦作市醫療保障局 |
1 |
10 |
焦作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 |
1 |
11 |
焦作市工商業聯合會 |
1 |
12 |
焦作市審計局 |
1 |
13 |
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
1 |
14 |
焦作市社會保險中心 |
2 |
15 |
焦作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
1 |
16 |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
2 |
17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1 |
18 |
焦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1 |
19 |
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1 |
20 |
焦作市婦女聯合會 |
1 |
21 |
焦作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
1 |
22 |
焦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子政務中心 |
1 |
合 計 |
27 |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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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zrcw.gov.cn/detail/303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