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一支專業化、職業化的聘用制人員隊伍,充實司法輔助力量,根據我院的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書記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報考時在年滿20周歲,且在40周歲以下(
5.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辭退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及直系親屬被相關部門納入失信名單的;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請如實填寫《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后,連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無學位證書者提供畢業證)掃描件一并發送QQ郵箱1792064241@qq.com,或提交到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通信地址:雅安市名山區蒙陽鎮茶都大道281號,郵編625100,聯系電話:0835-3229907。
(二)報名截止日期
三、資格審查和考試
(一)報名截止后,由招聘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二)考試
報考書記員的考試分為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三部分。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專業能力測試×40%+面試成績×40%。
1.筆試采取書面考試的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基礎知識等,含判斷題和選擇題兩類。
2.專業能力測試: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含聽打、看打兩項)。
筆試時間初步定為
3.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一)根據筆試、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二)組織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
(三)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差額考察。
五、確定招聘人選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招聘人選。
六、聘用管理及工資待遇
(一)擬聘用人員與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以勞務派遣方式到我院工作。
(二)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由勞務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資,工資面議。
七、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我院通知的規定時間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生應保證電子郵箱和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雅安市名山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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