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信訪局是湘潭市負責信訪工作的專門機構,是湘潭市政府組成部門。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成立信訪事項回訪核實服務中心,為推動信訪工作高質量發展,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薪酬待遇
1.招聘人數3人,其中工作人員2人、會計1人。
2.30周歲以下(
3.薪酬待遇:基本工資3200元每月,購買五險,績效獎金200元每月,機關工會會員待遇,每月600元餐補,住宿自理。工作內容為從事信訪業務工作,按照國家機關作息時間執行。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方式:(1)現場報名:考生攜帶報名所需資料到湘潭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報名,具體地址為湘潭市岳塘區湘潭大道241號人才集團大樓6樓。(2)網絡報名:應聘者將報名資料掃描件壓縮成壓縮文件(以本人姓名+應聘崗位+聯系方式命名)發送至湘潭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報名郵箱(xtrlzygs@163.com)。
報名需提供的資料:①應聘人員報名表一份(見附件)、簡歷一份(自行準備);②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一份;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④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或執業資格證;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證明等);⑥無犯罪記錄證明(可錄用后補交)。
(二)面試程序
由市信訪局組織實施面試,湘潭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協助,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試用和錄用
1.體檢(自費)。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在合同試用期中同步考察,主要考察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內容。
3.錄用。試用人員經考察合格,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經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由湘潭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暫簽訂期限為1年),確立正式勞動關系。試用期中途放棄試用的、試用期滿經用工單位考察不合格或不勝任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并按照面試成績依次遞補人員試用。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徹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應聘者應始終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本人承擔。
3.湘潭市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報名咨詢電話:0731-58532100,聯系人:鄧小姐。
附件:《湘潭市信訪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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