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范圍
1、招聘崗位與人數
雇員10名,主要從事行政管理輔助或行政執法輔助工作和公共服務或綜合治理輔助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街道統籌安排。
2、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崗位一(招聘6名)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工作安排,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限40周歲以下(即1982年3月15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務,有基層工作經驗、有駕駛證者優先;
(5)具有一定的書面文字、語言表達能力,熟悉基本辦公軟件操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有團隊精神;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崗位二(招聘4名)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服從工作安排,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82年3月15日后出生);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適應較長時間戶外工作和接受周末及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務;
(5)具有一定的書面文字、語言表達能力,熟悉基本辦公軟件操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有團隊精神;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崗位說明:每位考生限報1個崗位。
3、報名地點:廣州市海珠區南洲路331號,南洲街道辦事處4樓403中會議室。
4、報名要求:報考者報名時須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填寫《南洲街公開招聘雇員報名表》(見附件1)、《健康申報承諾書》(附件2),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A4規格,原件在校驗后退還本人)。
(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材料負責,所提交的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情況一致,查驗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知參加筆試,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或考生和有關單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內容以公共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為主。
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面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從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按招考人數和擬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如不足1:3的,筆試合格者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
街道成立面試小組,對面試人員的崗位匹配性、分析判斷能力、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分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面試時間及地點將電話通知。
(四)政審和體檢
按招聘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1:1的比例組織政審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政審期間擬錄用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政審、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放棄錄用的,本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次遞補(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遞補)。
(五)考核錄用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間因勞動者個人原因提出辭職的,本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視實際需要依次遞補。按照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廣州市海珠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按照雇員管理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標準按區、街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關情況說明
防疫要求按照考試當時最新的政策執行。所有考生進入考場前須按照有關防控要求進行測溫。所有考生應規范佩戴N95/KN95口罩,在考點期間(除核驗身份時摘除口罩)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視為放棄考試資格。考生如出現不適癥狀,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務人員管理,配合接受相應安排。
本公告由南洲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20)34393544
南洲街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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